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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始以前照慣例先宣告立場。

用列的比較快:我支持同性結婚、贊成同性領養但需採取水到渠成路線、反修民法972、反伴侶盟、支持蔡正元的仿德國雙軌制同性伴侶法,還有,政治正確給我見鬼去吧。

對了,我反多元成家是從連署時就開始反了,所以不能因為其中一部份在我反對之後通過一讀,就要求我改變態度。我開始反的時候護家盟根本也還沒出現,所以我的立場和護家盟無關。

事實上,同性婚姻等等人們以為是多元成家核心精神的東西,對多元成家來說根本不重要。消除父母觀念(修民法972)ˋ自由通姦和隨時可拋家棄子版本的婚姻(伴侶法)ˋ多P成家(家屬制)ˋ讓大人的權利壓過兒童的權益(修第1079之一條),這些人們以為只是多元成家缺點的東西,才是多元成家的核心精神

他們的同夥還挾持了同運,大力營造同性戀=淫亂的形象(證據文內有)。他們根本就是破壞同性戀社會形象的犯人,卻裝出一副自己是同性戀守護者的嘴臉。

所以多元成家不會修正這些缺點,伴侶盟也不會放棄伴侶制ˋ家屬制,因為把多元成家修改到沒有缺點,或是讓同性戀跟多P者分割開來,只有同性戀擁有法制結婚權利,對他們來說是本末倒置的事情。而他們之所以還保留著一對一的婚姻制,也不是因為他們對婚姻有絲毫認同,只是因為現在認同他們的人不夠多,沒法讓他們實現「理想」而已。

多元成家法案、伴侶盟,他們推出的各種「先進」觀念,的確大有問題。如果要我對這群人作出評價,我會說,這些人跟教會一樣惡劣。

而他們透過同性婚姻營造的善良形象,已經騙到一堆人認同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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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前先祝各位行憲紀念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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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尤美女這些人是如何的踐踏兒童人權——關於人工生殖與領養的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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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7

碎禦劍獅

 

聽說修民法972的目標是去性別化。

不能怪聽到這種說法的人傻眼,因為我們一直都以為,讓相愛的人結婚才是修法的目的。當這句話出來的時候,大眾一直以來支持的同性戀者已經被拋棄了,服膺於「去性別化」這個超級重要的大事底下。

不管怎麼看都是讓同志結婚比較重要吧?這個去性別化的鬼東西到底是怎麼來的?

看草案裡他們把父母夫妻這些稱謂都拔光的理由,是去除對於傳統家庭狹隘的成員角色想像與期待,尊重多元親子關係的樣貌」。

照這樣說來,現在我們還說同性戀者收養兒童是有「兩個爸爸」ˋ「兩個媽媽」,以後遲早連這種說法都算是歧視。一樣是「帶有對於傳統家庭狹隘的成員角色想像與期待」。一樣要為了尊重多元親子關係放棄父母這兩個字。

看第一零七二條好了,本來是「養父或養母」,刪掉改成「養親」,為什麼不改成「養父ˋ養母或養親」,父母這兩個字對支持者來說這麼礙眼嗎?

好個尊重。草案要求的是一種可以指責別人狹隘尊重。他們可以爭取自己的法律名詞是雙親和配偶,別人不能爭取自己的法律名詞是父母和夫妻

祖父母變成二等直系血親尊親屬。就那麼不想讓一般民眾看懂法條在說什麼嗎?

這個修改絕對不可能真的只是為了讓不同性別/性傾向也能結婚,因為用增加的也可以達到同樣的目的,他們卻一定要用刪的。一定要讓法律用語和生活用語脫鉤(逼民眾學另一種語言去看懂法條),並且強硬的把他們理想中的身分證面貌(上面沒有父母字樣),強加在每一個人的身分證上面。

本文就解釋一下這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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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喜歡用多P成家這個字眼,有點超出我的接受範圍。但是既然支持方沒有提出任何替代字眼,那標題也只能這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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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11關站了。九號公布,昨天(14號)是最後一天,我今天才發現。

前陣子就注意到超商儲值管道消失了,結果就......嗯。

目前璽克沒有別的發表管道,所以我(又)需要好好想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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