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材教育」實質上消滅每一個孩子,不管他們程度好或壞

 

既然都說到這裡了,接下來就來說「消滅明星高中」這件事。「混才施教」對落後方的傷害我已經說過了,來說對領先方的傷害。

人本教育基金會的邏輯認為「林書豪有義務要陪我在小學規格球場和我一起打球,否則就是把我視為人渣,瞧不起我。」

但是,林書豪的戰場在NBA耶!NBA!他要在那裡繼續打球,就必須跟高手磨練球技,而不是浪費時間教我打球。

一定要認清一個現實,如果林書豪跟我這種程度的人打球,他是不會進步的。沒有跟高手過招的磨練,他就不會成為讓我敬佩的林書豪了。

為了證明他沒有瞧不起我,導致他失去重要的球技,完全是本末倒置的作法。

這不是什麼「反正我體育不好,所以不在乎」,就算是想跟著林書豪進NBA的人,也不會希望他犧牲球技來證明他沒有瞧不起落後的人。

請注意,人本教育基金會要求的,並不是「球賽中空閒時間休閒性質的換個球友」,是要求「整個訓練過程都一定要跟球技差很多的人在一起練習,不可以去找同等程度的高手」。這絕對會造成傷害的。

要求建中生程度的學生打散開來,跟後段學生混在一起學習,實際上就是強迫NBA等級的球員跟我這種程度的人一起練球。本質上毫無差異。

到時候後段學生有格格不入的陰影,前段學生也沒有機會訓練自己更上層樓,雙輸。再加上老師不知道該從何教起,按我的程度教是浪費NBA球員時間,按NBA球員的程度教我根本學不會,正確來說是三輸。

我在大學最重要的收穫之一就是「腦友」,這對我這個智育生物來說是無比珍貴的朋友。擁有能和我分庭抗禮乃至於佔上風的強大頭腦,雙方就不同的看法進行辯論時,我本來的觀點有可能會在辯完時改觀。如果我想從普通的蛀書蟲升級,這種能一起腦力激盪的朋友絕對有必要。

我不是沒跟其他人辯過。我個性既然摻著點不合時宜,辯論過的對手名單當然有一大串(霸凌者大概是最初的對手),但是一個個都只是浪費我時間去挑他們思維的毛病而已,對我的腦袋沒有幫助。

不是跟同等級的「腦友」辯論,就沒有用。

就像能成為職業籃球員的人才,他要脫離「只是體能和體格比較好」的狀態,也是需要「磨練」。不是跟同等強大的人在一起,根本磨不動。

我真不知道混才施教這種毫無優點的主意是怎麼誕生的。

 

十二年國教的口號是「不放棄每一個孩子」,但是經過研究,我發現「我就是會被放棄的那個孩子」。

雖然我二十七歲,已經離開義務教育十年以上了,但是就在一年多以前,我在中部某處吃飯時,聽到隔壁桌的小孩和母親說話。

小孩說:「最近來的英文老師很爛,之前的比較好。」母親問:「那為什麼不找比較好的老師呢?」

小孩尖聲回答:「好老師都被趕走了!」

我這才驚覺,校園環境跟我當初待在裡面的時候,絲毫沒有改變。那種尖銳的聲音我再熟悉不過了。當年被垃圾小學老師帶的時候,我們也是這樣的。三分絕望、三分憤怒和四分的不得不忍耐,就會發出這種聲音。

所以,現在還在學校裡,那些跟我類似的小孩,通通都將被放棄。

這是我的真心話:我對義務教育的印象,就是地獄,沒別的了。

那是一個誰都無法得到適當幫助、霸凌橫行的地獄。

我沒有證據能證明發生轉變的理由為何,但是,的確在高中入學考試過後,霸凌就不見了。

這件事我哥同樣也有注意到,很久以前他讀高中時也有說過。不是只有我這樣而已。

高中和國中,考進去的和強迫混在一起的環境,天壤之別。我推測原因並不是成績不好的人就會欺負別人(我朋友證明了不是這樣),是因為把心思花在欺負人身上的人,無法用功培養出通過考試所需的實力。

國中時會用打火機活烤黃金鼠的人(後來黃金鼠被女孩子們救走了)、費盡心思污辱他人的人,在一場考試後都不見了。這就是身在學校裡的學生,真正的感受。當我在讀書的時候,他們忙著思考要如何造謠生事、忙著用指甲油把同學薰出教室,自然沒辦法考上好學校。

十二年國教將不會放棄他們(他們可以靠德育、群育、補美術、或是霸佔球場練體育,繼續追著想專心讀書的人跑),那麼,十二年國教,將會如同我以前經歷過的九年地獄一樣,成為十二年地獄。

而我看不出來把地獄延長三年有什麼好處。

他們本來在高中就該離開學校了,多留三年,到了大學一樣被刷下來,這只是浪費他們的時間而已。

還是說,未來要延長成十六年國教、十七年半國教,或是乾脆出生就贈送博士學位算了?

我青春期時有癲癇的毛病,後來回頭看看,原因大概就是國小時被人用球砸,遭霸凌的後遺症。我會以大約一個月一次的頻率,大發作倒地抽蓄,翻白眼、吐白沫(這個不是我的親眼所見,是聽旁人轉述,我自己只知道眼前一黑而已)。發作後經常會有一段時間無法說出完整的句子。

除此之外,我到現在還記得,高中時的一次補考數學,全部補考的人都是我當場教會的,我告訴他們該套用什麼樣的邏輯去運算,他們通通都通過了,只有我考了兩次還是錯。

因為我突然無法計算加減乘除了。不管我怎麼小心,怎麼檢察,答案就是錯。邏輯我都懂,而且是所有人裡最懂的,但我無法完成加減乘除的運算!

大學以後我看了一大堆書才知道,這是左腦功能受損造成的「閱讀障礙綜合症」,我當時是癲癇發作,左腦異常放電,導致這個症狀暫時出現。屬於癲癇的非典型症狀之一。(這次經驗是我支持聯考兩次的原因,我要是在其中一次發作,還有一次機會。但我仍然要強調,我反對以在校成績為主,因為以在校成績為主,我一旦在段考時發作就慘了,那一次還是要採計。我當時連這是癲癇症狀都不知道,不可能要求老師讓我改天重考。)我大發作後的說話障礙,也是出問題地方在左腦的證明。

我還記得我當時一下午怎麼考都不對,最後哭著跑出教室。幸好我碰到一個好老師,他同情我,而且知道我其實會,還是給我過了。

之後好多年,在大發作不再發生之後,我還是一直要跟我左腦裡那個受傷的區域共處,它始終都是個困擾。我必須一直意識到我的左腦裡受了傷,才能好好使用我的大腦。就像腳踝受傷的人如果還想走,一定要綁上護踝拿把枴杖那樣,去保護它。

十二年國教將會保護那些人,然後讓我這種人的腦袋多冒三年被砸傷的風險。人本教育基金會認為,應該讓那些人跟好學生共處,然後他們會改善。

但是這個「改善的機會」(之所以加上「機會」兩字,是因為我實際上不曾在校內看過改善的案例,所以我不可能認同他們「絕對會改善」),是用我的一塊腦子換來的,是用會跟著我一生的傷害換來的。

對那些想救每個孩子的人來說或許值得吧?那我呢?為什麼我活該為了別人的理想腦部受創?

對於教育部和人本教育基金會對待我這種人的態度裡,我只感覺到敵意。整個制度裡對我沒有任何支援,想盡辦法在每個環節裡淘汰我,又保障那些會傷害我的人能夠一直糾纏我下去。

這除了「這個制度就是精心設計來放棄我」之外,還能有別的解釋嗎?

(註:根據後來大學畢業後的人生經驗,那些在學校裡「聽說有改善的機會不過我從來沒看過有人真的改善了」的人,有實例是在就職,進入社會後改善。這種改善在學校裡是絕對不會發生的。)

 

碎禦劍獅(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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