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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初接觸到廢死議題,是在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女士宣布決不執行死刑的時候,那時候我才驚覺,原來台灣的法律竟是寫假的。別的法條(像是子女不必扶養拋棄子女的父母,於民國九十九年完成修法),如果原先的法律是惡法,不適合當前社會狀況,就需要先爭取全民共識,形成民意,爭取修法,修法完成後才能依照新法進行。

但廢死竟然可以跳過這一切,直接法務部長高興就廢死。不必透過立法院、不必連署、不用宣導、不需要民意認同。當初立法權與司法權分立的設計在王清峰女士心中毫無意義,逕行以司法機關的位置行立法的工作,違法又違憲。(註:由於台灣法務部是在行政院底下而非司法院底下,司法院是鄰居,所以他們到底是司法權還是行政權還有點疑問。可以確定不管哪個都不是立法權。)

從那時候開始,台灣廢死與反廢死,兩種運動的行動浮上檯面。

我不會說這是兩派人士之間的對抗,或是拉鋸等等有「互動」意味的形容詞。因為只有反廢死的一派積極要和對方互動,廢死的一派卻不然。對廢死的一方來說,最理想的狀況就是不理會反廢死的一方,逕行廢死。如王清峰女士想做而失敗了那樣。

隨著台灣越來越多人表態站在反廢死的一方,反廢死的聲浪大到已經是社會共識的程度(民調顯示支持保留死刑的人近八成),廢死的一方被迫回應,發言內容越來越荒腔走板。終於踩到了我個人不能忍受的底線。

原先我認為反廢死的言論已經夠多了,不需要我發言(我只要幫忙投票、轉貼文章,跟必要時一起遊行就好),但最近廢死團體的言論實在讓我無法忍受,不得不為文一吐。內容或與其他人的看法有大量重複,是因為廢死團體言論中的謬誤明顯,看得出來大有問題的人很多。而我只是將我個人的看法整理出來而已,與他人看法無關。

如果有人在讀完本文(沒有讀其實也無所謂)後仍然支持廢死,我希望告訴他們這沒有關係。獨立思考比支持廢死或反對廢死更加重要,無論如何都別失去了。只要那是你思考後的結果,並非被群眾(或聲稱自己代表群眾的人)牽著走,那麼你的看法就有它的價值存在。

這也是民主社會運作必需的基礎。

另外,以下討論都以台澎金馬地區的狀況為主。其他國家因為我沒住過,對他們的狀況並不了解,所以並不討論其他國家是否應該執行死刑的問題。

 

廢死運動不是原產於台灣,是從西方傳過來的。所以我沒有機會觀察到它早期發展時的狀況。我能作的只有聽廢死團體怎麼說,還有上他們的網站看他們的文章,主要透過這兩個管道去了解廢死運動。

 

在開始討論廢死背後的思想之前,必須先討論一個概念:關於慈善團體犯錯的可能性。

國外廢死團體的代表是「國際特赦組織」(國內是廢死聯盟,兩方成員直接相關),另外從他們的文章在廢死聯盟網站裡的地位看來,在全球的廢死運動中他們應該也居相當重要的地位。「國際特赦組織」作了很多好的、對的事,應該無需我贅言,他們是一個「好的」組織這點,應該也無庸置疑。

在台灣一般人的觀念裡,假設今天有個經常捐款給窮人的人,他開車闖紅燈(有可能一時恍神之類的)撞傷了人,他依然要賠醫藥費給那個人。他捐給其他窮人的錢即使是醫藥費的好幾倍,也並不能作為他不賠錢給那個人的理由。

做錯事就是做錯事,不會因為平常有做好事,錯的事就變成對的。這個道理對組織同樣適用。即使國際特赦組織在別的方面做了很多好事,他們對於廢死的看法仍然必須獨立評估,不能因為這樣就無條件說他們說的話一定是對的。

這裡再提另一個做好事的組織,發源自台灣的「慈濟」。同樣是好事作很多,無需我贅述的知名慈善團體。但這個團體現在正採用規避法律的方式,企圖在攸關當地淹水與否的環境保護區上蓋建築,把我的台北家園變成淹水區(關鍵字:慈濟內湖基地案)。由於引來大批地質專家與當地居民反對,為了強行闖關,連「挑一個大家都要上班的日子開說明會,並且在開說明會前兩天才說,也盡可能不讓大家知道有這個說明會,以塑造無人反對的形象」這種低級手段都使出來了。

慈濟是個好組織,也作了很多好事,但這不會改變他們正在努力讓別人家園淹水的事實。如果因為這樣就不批評慈濟做錯的事情,那並不是在為「慈濟作的好事」辯護,而是在為「慈濟作的壞事」護航。(20130115加註:內湖人買公車廣告呼籲慈濟放棄這件事,結果被慈濟威脅此舉造成公然侮辱,還說內湖人這樣是在造「惡業」,說在刊登人懺悔過錯之前,他們將拒絕一切溝通。最後由於廣告業者受到巨大壓力,只好撤下廣告。

正如天主教教會也作了很多好事,但假如因此就拒絕正視他們有可能做錯事這一點,那實際上並不是為他們裡面的善人說話,因為並沒有人在批評他們裡面的善人。假如因為他們裡面有善人,就說他們作的所有事都是對的,真正因此得到保護的,會是那些強暴男童的神父。

因此,一個團體過去的紀錄怎麼樣,現在在作的其他事情怎麼樣,都不該影響到對該團體其中一個面向的評價。

所有關於國際特赦組織在廢死議題上的看法,都與他們的其他善行無關。因此,我在這裡並不是在評論國際特赦組織整體的功過,不管我的結論如何,也不會否認國際特赦組織的存在意義,與他們的核心價值。

 

碎禦劍獅20121222

:壹之一 

 

全文很長,這是目錄:

壹:為什麼他們說要廢死?(分成四小篇)

貳:為何死刑必須保留?

參:荒腔走板的廢死論述(分成兩小篇)

肆:古人怎麼說?

伍:廢死是代替死刑解決問題,人類新發現的好方法?

陸:關於國際特赦組織的說法(分成五小篇)

關於廢死之我見補充:廢死的永恆願景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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