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古人怎麼說?

 

「治亂世用重典」這句話本來是沒有疑義的,可是在割喉案之後,廢死聯盟楊宗澧為了阻止台灣人執行死刑,就把這句話的意義扭曲了。

他說治亂世用重典指的是白色恐怖中統治者以暴力手段統治人民,所以這句話是政府對人民暴政的依據完全搞反了亂世的定義。那的確不是什麼好時代,但「亂世」的定義從來就不是指「任何不好的時代」,而是必須要「亂」。

專制獨裁是由一個極強大而錯誤的秩序在統治,這根本不符合約定俗成的亂世(根據老一輩的說法,當時治安還比較好)。要說亂世,應該是國父那個時代,戰爭兵禍,還有因為國家法律無法運作而導致的盜賊橫行、劫掠之事頻繁發生,才符合一般亂世的定義。而台灣的犯罪率逐步上升,並且出現了之前沒有的兇殘手法,就是世局在往亂世的方向改變。

有人會在總統擴權的時候大喊:「這樣國家會亂!」嗎?沒有的吧?那是另一種不好,不能混為一談。

 

另一個經常被扭曲原意的是「刑期無刑」。廢死思想將這個解釋成「刑罰在於教育人恪守法律,從而達到不用刑罰的目的。」並且以此為據認為給死刑犯悔改的機會重於一切。廢死團體甚至說加害人與被害人和解才是這句話的真諦。將「期」解釋成目的,是一種雖然也不算全錯但和原意有偏差的解釋。

這裡要注意的是,古人用字是非常精確的,一個字蘊含的道理非常多。

先看另一個範例:「言必信、行必果。」意思是說話要有信用,做事要堅決果斷。用上「必」也就是必需的了。

刑期無刑,為什麼用「期」,為什麼不用「必」或有抵達意味的「至」(如果用至,就確定刑要為無刑服務了)?因為「無刑」本身是個理想境界,但不是個能夠真正辦到的地方。所以只用「期」。當有機會降低犯罪率時,就該去做,但是當情況需要法律出面制裁時,區區「期待」就該放棄了。「刑期無刑」只適合用於犯人真有悔意的情況,而且它支持強化協助更生人回歸社會的措施。

它並不支持把同一個殺人犯三番兩次的放出牢獄,讓他三番兩次的殺人。一個「期」字要求的是人要有判斷力,不能把無刑施加於不應施加的情況下。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反廢死方常有人說的話。被汙名化成為了報復什麼事都幹得出來。但這句話其實還有一層意義:對於沒有殺人的人,就不能殺他。

牙只能以牙還,不能以手加上牙還。眼也只能以眼還,不能用砍頭還。這句話其實約束了反擊行為的上限,不得超過那個人造成的傷害。這其實是最初人類開始控制仇恨的規矩之一,並不是鼓勵報復。

正是這句話要求社會不能落入兇殘的無止盡追殺中。

現在社會傾向於以錢還牙,讓造成傷害的人用小或等於所造成的傷害,而且對受害者有利的方式來還。所以即使是知道這句話本意的人,通常也不支持就是了。

 

前面提到亂世,順便提一下,憲法也是被解釋成符合廢死思想的樣子。凡是對建國時那段時間有所了解的人,應該都知道那時是真正的亂世,打仗打個沒完。國旗上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可不是說假的,是真實呈現過去血流成河的狀況。

在這種情況下「殺害無辜的人沒有生命權」、「對於會以武力對付他人的人,必須以武力對付」是常識(有沒有人敢跳出來聲稱只要有愛與包容革命就會成功?我相信歷史學家會用史實把他鞭得體無完膚)。當時的人不會把常識寫進憲法裡!

也提一點邏輯問題,假如剝奪死刑犯的生命權是違憲的,那麼請問,關在牢裡是不是剝奪其人身自由?沒收其工作所得以支付被害人賠償是不是剝奪其財產權?對造謠傷人(嚴重時甚至會逼人自殺)的行為加以處罰,是不是剝奪其言論自由?假如對剝奪他人生命的人,剝奪其生命是違憲,那麼這裡頭的邏輯就是不管當事人怎麼樣,憲法所保障的權利都必須給他,並以國家力量加以保護。

那法院乾脆關起來好了。或許這就是廢死團體心目中的「無刑」?

(20170423補充:中華民國憲法是根據國父孫中山的思想建立的,所以憲法所保障的權利,本來就是指孫中山先生的「革命民權」,而非廢死團體推崇,歐洲國家的「天賦人權」。天賦人權認為人權是神賜予的,所以隨便哪個人都一樣享有,因此也會將權利賦予給破壞這些權利ˋ使人無法享有這些權利的人。革命民權認為民權是靠爭取來的,只有不破壞這些權利的人才享有。故革命民權沒有我上面說的缺陷,正符合我所謂「殺人者沒有生命權的想法」。革命民權是孫中山先生對於天賦人權的漏洞加以改良,更加先進的思想。孫中山反對天賦人權,所以中華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也是反對天賦人權。廢死團體偷偷將憲法的革命民權概念替換成天賦人權來宣傳,事實上他們才是違憲的一方。

 

孔子說:「以直抱怨,以德報德。」孔子反對以德報怨(請注意以德報怨和道德經裡的「報怨以德」意義是完全不一樣的。用自身德行示範去感化惡人,使其改過遷善,是報怨以德。對惡行給予更好的回報,如不愁吃穿,並不考慮他是否改過遷善,是以德報怨)。

在個人的情況下,以德報怨換來的經常是更進一步的傷害(請見賴正雄案裡,他弟弟對他一步步越來越過分的傷害)。而在國家的情況下,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台灣不是挪威,我們沒錢!(我不必掩飾這點吧)我們冬天會有人因為買不起足夠的棉被而凍死、偏遠地區的學童需要設備,尤其需要接送車輛、我們現在有不少人每天在飢餓中入睡。

我們不像挪威,我們沒有閒錢!廢死團體說我們是不想用自己的納稅錢養死刑犯,這是因為錢養了死刑犯就不可能拿去作那些事了。誰能用一份錢同時支付兩邊的費用,那他一定是製造假鈔(有種假鈔手法是把一張拆成兩張)。要是我們跟挪威一樣錢多到有剩,人民沒有飢餓之虞,錢當然不會在我們反廢死的理由之中。

但是請問,我們把有限的資源給了死刑犯,那沒殺人的人,我們留了什麼給他們?

飢餓和生病沒錢看醫生?(因為家中經濟支柱出事)

 

這裡再補充一段,廢死聯盟為了因應台灣比較窮的狀況,提出不要殺死死刑犯,讓他們在獄中勞動,其所得用以賠償被害人,比較有用。

不過真相是這樣:

 

「扁在獄中不斷摺紙蓮花」

立委:別把受刑人當廉價勞工

【2012/11/26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法務部矯正署上午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報告,民國102年度監所產品的營運計畫目標,要創造8億1614萬餘元產額,需要受刑人或收容人生產多少產品來累積?法務部提出數據表示,這需要以數億計的各項產品累計,醬油要生產出77萬4766公斤。但看似高額的收入,扣除成本與受刑人飲食補助與沐浴衛生的燃料費,業務總收支相抵,今年度基金還虧了1億餘元。

明年8億餘元的收入需要多少受刑人產能累積?法務部指出,這由全國43個監獄與矯正機關執行,包括勞務加工與自營銷售兩部分。加工部分,須生產電子零件2億3898萬餘件,工藝品2億4764萬餘件,紙製品2億1552萬餘件,其他雜項加工品3億2045萬餘件。自營銷售以縫軔、釀造與食品為主,縫軔製品要生產47萬6484件,醬油77萬4766公斤與352萬4595件食品。

立委抱怨法務部把受刑人當廉價勞工,民進黨立委許添財質詢表示,前總統陳水扁在獄中不斷摺紙蓮花,工作破壞了陳水扁犀利的寫作能力。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說,數據顯示受刑人等於要自己賺錢才有熱水澡可洗,不符民主國家作法。

 

錢哪有那麼好賺。另外我也想問,對於不可能以延長刑期、駁回假釋等加以約束的「特殊無期徒刑」犯人,他如果拒絕工作,要怎麼辦?要他「不作不食」餓死他嗎?不可能吧?結果還不是免錢的牢飯。

 

再談為何孔子說以直報怨,卻以「德」報德,為什麼不說以直報德?以德報德保留了對陌生人行善的可能,以及對小德報以大德的可能。只要對方是有德的(這個德也可以更簡單的解釋為想行善的心。只要有心,總有一天會有行善的機會),即使目前對方似乎沒有能力幫助別人,但沒人知道命運會以什麼方式給他行善的機會,就算只是對傷心的人說幾句體貼的話,也可能無形中就救了一個人。只要對方是善良的,就可以報以德。不僅僅限制在「對我有恩的人」(以直報德)上頭。

一個字的不同,含有很多意義。

 

碎禦劍獅20121222

(續伍)

 

 

全文很長,這是目錄:

緒論

壹:為什麼他們說要廢死?(分成四小篇)

貳:為何死刑必須保留?

參:荒腔走板的廢死論述(分成兩小篇)

肆:古人怎麼說?

伍:廢死是代替死刑解決問題,人類新發現的好方法?

陸:關於國際特赦組織的說法(分成五小篇)

關於廢死之我見補充:廢死的永恆願景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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