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我們需要死刑來終止恐怖行動和政治暴力等行為?

負責對抗恐怖主義與政治犯罪的專家指出,死刑的執行並不會減少暴力行為,相反地,會使其增加。被處決的人會被視為殉道者,其精神則成為恐怖組織的號召力量。對於那些願意為了信仰犧牲性命的男男女女而言-如自殺炸彈客-執行死刑不但無法改變他們的信念,反而加強了恐怖行為的動機。武裝反對組織也用國家可處死刑作為報復的正當化藉口,使得暴力惡性循環不斷持續。

 

我的看法:

台灣死囚全都是暴力犯罪者,本條與台灣無關。

 

10、長期或終身監禁犯人比直接處決他們更殘酷?

只要囚犯還活著,他們就有改過向善的希望。再者,如果隨後囚犯被證實是無辜的,他們也有被赦免的機會。死刑剝奪了司法彌補錯誤的可能性以及罪犯悔改的機會。死刑,就形式上而言,是一種非常獨特的懲罰方式。它跟一般監禁最大的不同在於:死刑本質上的殘酷性,死囚必須活在恐懼之中-通常長達數年-等待已知的死亡到來。

 

我的看法:

沒有改過向善希望,而且不可能是無辜的人確實存在,我也只是希望處死這些人就好。

至於後面說死刑讓死囚活在恐懼中的事,請見王國華罵法官要求執行的案例,他拖這麼久根本就廢死團體造成的啊。

 

11、國際特赦組織如何回應認為「停止死刑」不過是西方國家變相地「將其價值觀強加於他人身上」的言論?

國際特赦組織歡迎各個階層、宗教、文化針對人權提出意見交流 ,我們相信不同的看法將有助於我們增加對人權的瞭解。同時,我們也認為人權是全世界共通、不可分割、互助的。儘管人權意識在西方背景下較多發展,但其內容並不僅限於西方思想,而是集各種文化傳統之大成,且由聯合國所有成員國共同認可、遵守。

 

這是案例:

ETtoday 新聞雲

政治 2012年12月9日 00:00

政治干司法? 法務部:執行死刑要考量「國家利益」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兩位國外學者發函總統馬英九,要求台灣停止執行死刑;總統府也要求法務部「妥慎研處」,引發外國人干涉內政議論。法務部8日晚間還說,尊重國際專家善意呼籲,會「考量國家利益」,謹慎思考死刑執行問題。適逢國外學者要審查台灣的人權報告書,讓人不禁懷疑法務部說的「國家利益」所指為何。

馬政府4月公布了一份國家人權報告,而依照「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精神,國家人權報告書應該送交聯合國的專責機構審查。台灣並非聯合國成員,馬政府想了個辦法,改為邀請兩位國外學者來台審查,當時還被稱為創舉。

因此邀請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教授諾瓦克(Manfred Nowak)、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委員里德爾(Eibe Riedel)兩人於102年2月來台審查。他們卻在11月致函給總統馬英九,要求台灣在此之前都不得執行死刑。總統府則發文要求法務部和外交部「妥慎研處」,有外交官表示,國際學者的做法有干涉我國內政之嫌。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8日晚間回應,會尊重國際專家善意呼籲,法務部會本於依法行政立場,並「考量國家利益」,謹慎思考死刑執行問題。他也重申會執行死刑,只是沒有時間表。只是適逢國外學者要審查台灣的人權報告書,讓法務部說的「國家利益」格外引人注意,

至於這兩位學者發函總統馬英九的理由為何,據了解,是因為兩人陸續收到台灣民間團體轉寄的新聞報導,內容都是關於我國法務部近期可能執行死刑。朱學恒就說,「廢死人士三天兩頭找外人干預內政,試圖關說,找外國教授用審查的名義威脅我國不得執行死刑,這是不是破壞我國司法跟人民之間的信任?」

朱學恒表示,「兩個跟廢死聯盟站在同一陣線的外國人發函給總統府要干涉內政,阻擋定讞死刑執行,我國總統竟然沒有嚴守立場予以竣拒,卻發文要求法務部和外交部妥慎研處。」他質疑政府單位,「為什麼不敢嚴正回應,『干你屁事』,這是我國內政。」

 

我的看法:

如果你們之前還說這不是你們強加你們的價值觀在我們身上,那你們只是還沒作而已。

在八成民意支持死刑的情況下(20130206加註: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最新民調,反對廢死比例達到九成一。),兩個西方廢死學者竟然可以來信要求我國不得執行死刑,已達干預內政的程度。這還不算強加,那什麼才算?

至於歡迎意見交流的部分,顯然台灣的廢死團體不當這句話是一回事,請見盧映潔告百名網友的部分。

至於由聯合國所有成員國共同認可、遵守——對於一個在SARS風暴裡置台灣人民的生命安全於不顧,依然不准台灣加入國際衛生組織(看名字還以為跟政治無關呢!)成為觀察員的組織,要跟我們談人權?人權的定義和有無都是他們決定的,何時可以「例外」也是由他們單方面決定的。

歐盟喜歡聽廢死團體的指示譴責我國政府不守承諾,但我國政府只對人民有承諾,因為他是民主政府。

請看以下資料,引自維基百科:

 

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通過「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項聯合國人權公約。2009年05月14日,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簽署該項公約的批准書,並於2009年05月22日公布。該批准書經由友邦提交給聯合國,但在2009年6月15日,遭聯合國以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僅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合法代表給拒絕。

 

我的看法:要台灣違反民意逕行廢死,你們跟中華人民共和國說去。承諾這種事應該是雙方面的,因此,我們對你們從來沒有任何承諾。

但任何一個當上中國民國總統的人,都對他的人民有承諾!

 

12、國際特赦組織支持死刑廢除的主張是否在間接批評主流宗教認可死刑的行為?

大多數宗教強調仁慈、同情和寬恕,而國際特赦組織禁止執行死刑的訴求與前述教義無異。一個國家是否保有死刑與當地有何種宗教派系存在並無直接關連。廢除死刑是跨越國界、宗教的行動,因此,恣意將本組織支持廢除死刑的立場視為對特定宗教的攻擊,實為以偏概全之說法。國際特赦組織乃為致力於國際人權的非政府組織,有來自世界各地和各種宗教背景的會員,兼容並蓄各種文化及種族差異。

 

我的看法:

台灣是俗世政府,故本條與台灣無關。不過我覺得邏輯很怪就是了。問題是:「是否在間接批評主流宗教認可死刑的行為?」而回答是:「大多數宗教強調仁慈、同情和寬恕,而國際特赦組織禁止執行死刑的訴求與前述教義無異。」這不就是說廢死與提問者的主流宗教確實屬於不同的價值體系嗎?最後那段兼容並蓄什麼的,台灣人不會相信,至少台灣的廢死團體不是這樣的。

 

碎禦劍獅20121222

(續陸之四)

 

 

全文很長,這是目錄:

緒論 

壹:為什麼他們說要廢死?(分成四小篇)

貳:為何死刑必須保留?

參:荒腔走板的廢死論述(分成兩小篇)

肆:古人怎麼說? 

伍:廢死是代替死刑解決問題,人類新發現的好方法?

陸:關於國際特赦組織的說法(分成五小篇)

關於廢死之我見補充:廢死的永恆願景到底是什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笑獅拔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