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_久違的犯罪思想
 
 
 
下午瑟連繼續探視家庭。他在街上的服裝店裡看到一個很眼熟、又很難不看到的身影,就上前抓住對方的肩膀,說:「奈莫,好久不見了。」
 
外人看起來瑟連只是把手放在奈莫肩膀上,不過奈莫能感覺到瑟連的手在使力,他逃不了的。
 
「原來是騎士大人。我正在為莉絲娜挑一件新衣服。毛毛的衣服雖然很適合冬天的氣氛,但是沾到土以後很難清理。當然了,我和店家是合法且雙方皆屬自願的交易。」奈莫說完,轉身拿起一件可愛的圍裙,上面的口袋是愛心型。
 
「你老實說,你對莉絲娜以外的女孩子有沒有興趣?」瑟連問。
 
「沒有。」奈莫頭也沒回的回答,彷彿在暗示那些女孩子的重要性對他來說還不如一件莉絲娜的圍裙。
 
「那你知道誰有蒐集女孩子的癖好嗎?」
 
奈莫抬起頭想了一下:「這一帶沒有喔。你如果要作那種生意,選錯地點了。在這邊相關商品沒銷路。」
 
瑟連笑著用力捏緊奈莫的肩膀,奈莫哀叫了一聲。
 
瑟連說:「把你知道的事情都說出來。」
 
奈莫用手比出一個「貨幣」的手勢:「情報是要錢的!」
 
於是瑟連幫奈莫買的女僕裝付帳,報公帳。而奈莫告訴瑟連這附近各家家庭法師私底下幹的各種好事,幫助警方縮小目標範圍。
 
 
 
 
 
雖然瓦魯不幹了,不過璽克已經被瓦魯的朋友們接納,於是他晚餐仍然有一座食物山。璽克為此鬆了一口氣,太好了,伙食不會縮水。
 
當晚璽克的心情超級好,好到連哈娜的臭臉看起來都不討人厭了。璽克一面剪蜥蜴尾巴一面哼他之前上街時聽到的流行歌。因為他只是站在唱片行外面聽了一陣子,所以只會副歌,他就一直重複的哼這一段。
 
「即使天色陰霾,有你的心為我點燈。就算水漫四方,你就是我的方舟。你——愛我——」
 
哈娜差不多每五分鐘就會開一次工作室的門,用璽克看過最難看,但今天一點都不會影響到他心情的臉色問:「小叭來了嗎?」
 
璽克會用「你愛我」的旋律唱給哈娜聽:「他——死了——」
 
然後哈娜就會罵幾聲「懶蟲」、「不給他薪水了」之類的話,用力把門關上。
 
那麼在意小叭,幹嘛不自己去找他?璽克真難理解哈娜為什麼那麼堅持要擺架子,不作任何她覺得不符身分的事。她難道不覺得自己被這些面子給束縛住了,連件小事都作不好嗎?還是說哈娜本來就不會作事,所以面子礙事她也不在乎?
 
不過璽克也滿慶幸哈娜不會親自去閣樓,不然他設在裡面的防護法術可能會瞬間把哈娜變成焦炭。
 
下班以後璽克回閣樓去。他才踏上階梯就感覺不對勁,有人來過。璽克把祭刀拔出來,身體靠著門,把門拉開一條縫。在打開門的時候他確定了,他所有的防護法術都被破解了。璽克從縫裡確定房內的情況,然後才把門整個拉開,繞過門板走進去。
 
奈莫和莉絲娜在裡面。奈莫蹲在床旁邊,正對著璽克打開的置物箱。莉絲娜站在他背後,看到璽克進來笑著揮手,尾巴甩個不停。莉絲娜換上了一套黑色女僕裝,短裙底下穿了多層紗製成的襯裙。整潔的高馬尾有幾分俐落的感覺。
 
璽克把門關上,大聲問:「你在別人房裡幹什麼?」璽克往前一步,差點被小叭絆倒,趕緊把重心又往後拉。
 
奈莫也轉身,皺眉問璽克:「我才想問呢。為什麼這房子裡防禦最嚴密的東西是你的內褲?我光是走進這房間裡就差點被你殺死。都這麼小心了,怎麼還會忘記鎖門?」
 
「因為我根本沒有鑰匙。而且我是這屋子裡惟一一個不是白癡的法師。」璽克說。其實這屋子裡只有兩個法師。他把祭刀收起來,上前用力把箱子蓋好。
 
奈莫讓開來,讓璽克坐到床上。奈莫指著小叭,問:「那個又是怎麼回事?誤闖進你房間的受害者?」
 
「不是我幹的。我搬進來的時候他就這樣了。」
 
「那你怎麼不把他搞起來幫你看門?聽起來像是現成的材料啊。」
 
「我現在不作這種事了。」璽克瞇眼,呼出一口氣。
 
「喔。」奈莫拿下帽子,把頭髮整理整齊再戴上。他打量璽克的樣子,像是七分懷疑,三分不敢置信。
 
璽克有點被他這樣的目光激怒:「你幹嘛不就種在地裡算了?」
 
「底下很難住。」奈莫說:「又濕又冷,還會撞到牆。」
 
「哪有牆?這裡沒有地下室。」璽克故意不告訴奈莫他懷疑底下還有空間。奈莫會撞到的牆,上面應該附有法術,才穿不過去。
 
「有!裡頭肯定是個房間,你沒進去嗎?」
 
「我只是個最底層的法師助理,很多地方我都不能靠近。」
 
奈莫眼睛一下子張大,嘴也張大:「黑夜王者啊!你,法師助理?這大材小用的程度也太誇張了!你當家庭法師我都嫌太沒用了。東方學院殺戮之首去當別人的助理,這要是以前的同學聽了,誰會相信?」
 
璽克囁嚅說:「情勢比人強。」
 
「聽著,別理法條了,很多都是裝飾用的,根本沒人在守。」奈莫彎腰靠近璽克說:「愛情靈藥成本低又好賣,客群只要比幼稚園大,還沒退休的,通通可以賣,不分已婚未婚。搭配各大節日不分國內外以及節日起源是否與情人有關,推出促銷活動,白花花的銀子輕鬆入帳。」
 
「那是侵犯自由意志。」
 
「誰叫你賣真的愛情靈藥了?你裡面放巧克力啊。嚴格說起來也沒錯嘛。吃了巧克力會心情好,心情好眼前的人看起來就可愛了,可愛了就想談戀愛嘛。」
 
「那是詐欺。」
 
「不然別放巧克力。以你的能耐,其他好吃又會分泌腦內啡的魔藥,你一定調得出來啊。光明之杖又沒規定愛情靈藥效果要有多好,光是能夠讓生理期情緒不穩的女朋友不要在這一天遷怒到男友身上,我保證就能大賣了。」
 
「沒規定是因為這個根本就犯法啊!」
 
「你知不知道商人每天都在推出商品名是『愛情靈藥』的香水和酒?你可以遵循這個模式,不一定要堅持法師就得賣魔藥啊。不管怎麼樣,讓追求愛情靈藥的傻瓜們買你那些乾淨的藥,總比他們去買那些來路不明材料不純的迷幻藥,再拿給心上人誤食好得多。還可以幫警察省去一天到晚處理這種案子的麻煩,何樂而不為呢?」
 
「我搞不懂你的邏輯是怎麼回事。」怎麼會變成犯罪預防的話題?
 
「好吧,那這樣好了。你不喜歡作小生意,喜歡吃人頭路,那你可以加入徵信業。幫忙貴婦掌握老公偷腥的證據,協助爭取贍養費。以你的本事,那些沒種的傢伙應該逼一下就什麼都說出來了。」
 
「你這是要我按正常方法蒐證還是刑求啊?」
 
「疑?刑求不算正常方法嗎?」
 
「在文明社會不算!」
 
「當你當場抓到一個男人赤裸精光的跟老婆以外的女人滾床,他還說這是蓋棉被純聊天時,你腦袋裡絕對不會有『文明社會』四個字存在。」
 
「妨礙秘密、侵犯隱私、侵犯人身自由跟傷害罪,文明社會的法條你是要慫恿我犯上多少條才夠?」
 
奈莫非常認真的看著璽克說:「害怕被告是成不了大人物的。」
 
璽克哀傷的看著奈莫說:「我只想當平民啊。」
 
「不管怎麼說,你明明很有本事,卻去當別人的助理,這太奇怪了!」奈莫用力跺腳。璽克有點擔心地板會被他踩破一個洞。
 
璽克低下頭:「這好像是文明社會的正常現象。」
 
奈莫站直身體,手叉胸問:「你非得鳥這個社會不可嗎?」
 
璽克皺眉不語。
 
奈莫盯著這樣的璽克看,偏了一下頭,說:「世事不能盡如人意啊。」
 
「我盡可能不想回去過以前那種日子。」璽克小小聲的說。他是真心的,但是就連這樣的真心,也有點動搖了。
 
「我覺得那樣的日子很快活啊。」奈莫聳聳肩:「算了,這是你的個人自由。我要去『工作』了,這次工作要是成功,我可以吃香喝辣好一陣子。掰!」奈莫抱住莉絲娜的腰,兩人沉入地板裡。
 
璽克對奈莫揮手道別,擠出一抹苦笑。兩人消失後,璽克往後倒到枕頭上,張開雙臂放在床上,腳還放在地板上,思索自己的處境。
 
奈莫的邏輯雖然亂七八糟,行徑也亂七八糟,但是他所考慮的事情和璽克是一樣的。這就是社會的真相,文明的效果就是犯錯者不必受處罰,秩序則促使有實力的人一樣要待在下層。璽克沒有任何對這個社會來說有價值的東西。
 
璽克很鬱悶,但是他不想回到過去那個仰賴暴力過活的世界,選擇死皮賴臉的在文明社會裡找工作,因此他對此毫無辦法。他認同文明社會的大招牌:和平、穩定,對此抱持著夢想,勉強自己去適應。然而他卻發現,並非每個身處文明社會裡的人,都能得到這些恩惠。
 
所有防護法術都被奈莫拆光,璽克今天沒有力氣再架設回去了。他先設了幾個保護自己的法術,然後鑽進被窩裡,眼睛慢慢閉上,意識朝著夢鄉前進。突然地板大亮起來。感應法陣又感應到法術能量波動。
 
同時,璽克聽到窗外有女子淒厲的尖叫。璽克一下子清醒過來。璽克想,應該是那隻怪物又抓了女孩子。璽克的正義感並沒有強烈到,足以讓他半夜冒雪出門,極可能徒勞無功的尋找剛從男朋友家跑出來的女孩子。璽克本來想閉上眼睛繼續睡,但是他又想到,那隻怪物跟這個家裡的秘密有關,法術能量波動,或許跟那個祕密地下室的開啟有關。於是他勉強自己掀開棉被,回到灌進室內的冷空氣中,拿出正圓形鋼面鏡窺視屋內。
 
所有的毛絮幾乎都被清理光了,就算還有也都卡在奇怪的地方,像是櫃子背面和牆壁的夾縫中,派不上用場。璽克著急的一直切換畫面,總算是找到幾個還能窺看的毛絮:一個沾在窗簾上,一個卡在壁紙邊邊的細縫裡,還有一個沾在掃把上,而掃把放在倉庫裡。
 
璽克一直在這三個視點裡切來切去,除了窗簾的視野比較好以外,其他兩個都只能看到一塊很小的範圍,然後就被障礙物擋住了。
 
璽克先看窗簾,再看壁紙邊,再看窗簾,然後看掃把,又回去看窗簾。照視野範圍來看,窗簾看到地下室出入口的可能性比較高,但是窗簾的視野範圍內毫無動靜,而是在看壁紙角落時看到了。那個地方位於一樓,可以看到整排的蠟燭。本來所有蠟燭都是熄滅的,當璽克把鏡頭轉回來時,有一根蠟燭卻點燃了。
 
同時,一隻腳從畫面中掠過。那隻腳像人腳,但骨頭比人類粗很多,形狀也銳利很多,腳底長著毛,腳上的血管浮起。這肯定不是人腳,不會是任何一個不聽優蘭夫人禁令亂晃的人,是那隻怪物。
 
璽克等了一陣子,怪物腳沒有再出現。他看別的地方,蠟燭是熄滅的。再轉回壁紙那,蠟燭是點燃的。
 
璽克不認為那隻怪物需要照明。他看過怪物的眼睛,那種瞳孔能夠在光線極為昏暗的情況下仍然看得清清楚楚。
 
璽克放棄繼續追蹤。他明天還要工作,不能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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