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前先祝各位行憲紀念日快樂!

我看到有人在貼說,行憲紀念日跟聖誕節在同一天不是巧合云云的文章。(都貼到我的噗浪上來了。看到有人在喊行憲紀念日快樂跟著喊喊也就好了,何必做到這樣呢?這下我忍不住寫文回應了吧)

他們覺得暴露出老蔣有受洗這件事很好嗎?老蔣的罵名還不少喔。

事實上那個時代因為要追求西化的關係,很多歷史名人都會受洗信耶穌。畢竟在那個時代,不成為基督徒,在西方人眼裡就幾乎不是人了。這跟文藝復興三傑創作了大量基督教題材的作品是同樣的道理。在文藝復興三傑那個時代,基督宗教獨大,他們其實是沒有選擇的。根本就不可能選擇不創作基督教題材的路(會死的)。

那個時代推崇基督宗教,把基督當成美善的代名詞也是沒有選擇的。

事實上民主制度不是來自於基督宗教,而是來自於更早前,被基督宗教消滅了的希臘文化(課本應該都有教到吧?)。

而這個希臘文化在基督宗教竄起的時候,被基督徒又是燒又是殺的,已經滅亡了。(關鍵字:亞歷山大圖書館)也就是希臘文化的毀滅,之後歐洲才在基督宗教統治下進入數百年的宗教黑暗時代。一直到文藝復興(復興的就是希臘文化)才又有起色。

還有人權。這東西也不是基督宗教的東西,同樣是希臘文化的功勞。現在常常會聽人說人權是「普世價值」,為什麼會這麼說?因為人權是從「自然法」演變過來的。「自然法」是人類自然發展出來,而非受權力者指定的共通道德觀,所以才說人權是普世價值。

自然法也是希臘文化的觀念。基督宗教這種會說同性戀不自然的宗教,根本不知道啥叫自然,不可能有自然法的觀念。

反倒是現在人權衝過了頭,變得完全不是普世價值(如廢死)這一點,很可能是基督徒式宗教狂熱導致的。

所以憲法完全不是基督宗教的功勞。老蔣染上了基督徒的毛病,什麼好事都說是基督宗教幹的,我們已經不在那個時代了,不必跟著說。

再來說耶穌誕生日的問題。

耶誕節訂在這一天,跟耶穌生在哪一天可謂毫無關係。基督宗教一直有所謂「異教風俗基督化」的可惡作為。

比方說,中文給耶和華的尊稱「上帝」,本來指的是中華文化裡的老天,受到廣泛的使用,結果他們故意用這個辭去稱呼他們的獨一神,讓中國人以為他們一直以來拜的老天就是耶和華。

這樣的名詞還有很多,像是「天使」本來指的是皇帝的使者,等等。

耶誕節之所以定在十二月二十五日,是因為那是基督宗教統治前,相當於中華文化過年一樣重大的節日。是波斯太陽神的誕辰,也是農神節,羅馬曆書的冬至,是春天的希望。

如果真要計算耶穌誕生日的話,天文學家根據他出生時有星星這個特殊天象去算,應該是西元前六年的四月十七日才對。

再談到台灣人慶祝耶誕節這件事。其實台灣人慶祝的是耶誕老公公節,滿街全都是耶誕老公公,至於那個馬槽出生的人台灣人並不在意。

本來行憲紀念日這麼重大的節日理所當然該放假的,結果因為和耶誕節同一天的關係,政府發現大家都在慶祝耶誕老公公節,而不慶祝行憲紀念日,已經失去放假的原意了,因此才取消了行憲紀念日的假期。

所以我們不該為行憲紀念日和耶誕節同一天這件事慶賀,應該要不爽才對。

都是耶穌基督害我們少了一天假!

 

正文結束,不過我一肚子不爽還沒結束,所以繼續。
異教風俗基督化的最終目標並不是讓太陽神和耶和華都被稱為神,而是讓耶和華成為神,太陽神則變得不是神。

就如同在台灣,最初假裝自己是老天的耶和華,現在反倒叫大家不准拜老天了。

異教風俗基督化的三個階段,可以用他們對女媧的看法為例。

基督宗教剛進來,還沒人認識時:女媧就是夏娃。拜耶和華就等於拜了女媧。

基督宗教有點支持群眾的時候:女媧跟耶和華沒有關係。

基督宗教站穩腳跟以後:女媧是惡魔!她的蛇身就是惡魔標誌!

所以基督教宗對異文化的消滅比什麼都徹底。這個宗教不會使地球文化更加多樣而豐富,而是使得地球文化越來越乾枯,越來越單一化。

最後用我前陣子寫的,耶和華不是神的證明題作結。

 

這算是名家的範圍。白馬是馬,馬非白馬。不過也可以用現代的方式來說。

「神」是中文。「GOD」是洋文。所以毫無疑問的,「神」這個辭彙一定有指涉中華文化中的神,如女媧。

GOD」一定有指涉西洋文化中的GOD,即耶和華。

但那些把GOD翻譯成「神」的人,認為神就是GOD的人,卻說女媧和他們的GOD,不能一起被稱為神。

於是出現以下式子。由於中文沒有單複數名詞和陰性陽性之分,所以下面的式子也不考慮單複數名詞和陰性陽性之分。照時間順序排列:

式子一:神=女媧等神 這是西洋文化傳入以前的中文。

式子二:GOD=耶和華 這是西洋文化的洋文。

式子三:GOD=神 中西文化接觸,傳教士開始翻譯。

式子四:女媧等神≠GOD 傳教士這麼說。拜了耶和華就不可以拜女媧。

式子五:女媧等神≠神=GOD=耶和華

想像一下,今天有一群外星人搭著飛碟來到地球。他們對地球人說,地球語的「人」指的是外星人,而地球人不是地球語「人」所指的範圍。

這可以嗎?

他們可以擴張地球語「人」的範圍,說「外星人也是人」,卻不能說地球語的「人」不是指地球人。因為「人」這個地球語辭彙本來就是指地球人!正如「神」本來就是指女媧等神。

在式子一和式子二確實無誤(這是歷史事實)的情況下,當式子四成立(傳教士不可能否認式子四),式子三就一定是錯誤的。翻譯錯誤,辭不達意是常有的事。

所以正確的式子應該是:

式子一:神=女媧等神 這是西洋文化傳入以前的中文。

式子二:GOD=耶和華 這是西洋文化的洋文。

式子三:女媧等神≠GOD 這是傳教士經常在強調的。拜了耶和華就不可以拜女媧。

式子四:神=女媧等神≠GOD=耶和華

式子五:耶和華≠神 證迄,耶和華不是神。

那些說女媧不是神的人——從什麼時候開始,可以說horse是馬,所以馬不是馬了?

 

如果採用文化精神作為定義,而非採用指涉物,翻譯上的正確式子應該是:

GOD=神={女媧,耶和華,宙斯,……}

不管怎麼樣都不可能得出女媧不是神的結論。

Since God has spoken to us it is no longer necessary for us to think.」聖奧古斯丁說過的話:「既然神在和我們說話,那麼思考對我們來說已經沒有必要了。」

邏輯錯亂對基督徒來說是很「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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