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_拖全國下水的自我實現

 

 

 

黛姊彷彿聽不到璽克和奈莫交談,她一直在說話:「他本來是非常善良、正義感強烈的人!還在讀大學的時候我們就經常為弱勢奔走。那真的很辛苦,我們要對抗地方角頭、政府官員、還有冷漠的大眾。但是那時候的他還比較有勇氣,還比較有良知!」

在早期的時候,闊略曾經是一個不畏強權、不向具有操控媒體能力的一方靠攏,能夠貫徹自己選擇的議題的人。

璽克向奈莫轉述這段故事,奈莫告訴他:「闊大本身是有法律背景的法師,還是去異大陸留學過的超級菁英。他曾經出過一本教科書等級的言論自由探討書,在書裡強調言論自由是如何的不可侵犯。在上層社會裡他的形象是人民權益的守護者,社會的良心。」

「靠那堆獎牌堆起來的形象嗎?」

「在有那堆獎牌以前是靠實際行動,開始有獎牌以後就靠嘴砲了。」

黛姊的聲音說:「我們總是要費很大很大的力氣,才能有一點點進展,我們也經常被有錢、有權有勢的人威脅。可是這不會擊倒我們,我們知道我們做的是對的——直到我們碰到了廢除死刑!

「那些人拿司法誤判的案例給他,世界各國人類有司法到現在的一切失誤,我們認同了他們說的,法官不是神,只要有死刑就會有人被誤殺,所以我們必須廢除死刑。」

璽克實在難以把這個理由和現在的闊略連結在一起。現在的闊略不管怎麼看都是「總之我就是要廢除死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准使用死刑。」

黛姊的聲音說:「我們開始提倡廢除死刑,我們發現這是一個國際級的活動。好多國家的領導人都支持廢除死刑。我們碰到的上流人士不再像以前那樣一看到我們就擺臭臉,他們都滿臉笑容,把我們當成同志。

「他以為這是他多年來的努力終於被看見的證明,以為這是他應得的,他拒絕承認這只是因為他支持那些人支持的東西。他跟越過大洋過來的世界專家握手,他認識在全世界範圍工作的社運人士,他加入了一個對全世界都有巨大影響力的組織!」

他不再屬於沒有記者想報導的小人物。他成了對世界來說具有重大意義的運動的一部分。

「他辦講座、開影展、翻譯能為廢除死刑佐證的書、拿那些人的經費到處辦活動,卻故意不看,以前最感激我們的平民,現在討厭我們了。以前他對著吃香喝辣的政府官員說:『你們都是利益薰心的垃圾。』現在他對著家人被殺,哀慟的人說:『你們都是充滿仇恨的暴力狂。』

「每一次他被民眾罵,他就說自己是無私的,所以是對的,但他卻無法放棄自己『世界級運動社運人士』的身分,想要被認同難道不算是一種欲望?認為自己很重要難道不算一種滿足?」

黛姊接著講到對本國而言堪稱廢除死刑運動關鍵的案件,對他們造成什麼影響。

雖然本國也跟許多國家一樣訴求司法獨立,不過那只意味著不管民眾怎麼遊行抗議,都無法改變法官的判決。至於那些跟法官平常就是好朋友的人,要在吃飯聊天的時候改變法官整個人的價值觀,進而影響他的判決,並沒有關係。更進一步直接控制整個法律系的教學內容,讓每一個法律人的價值觀都被操弄,完全與社會脫節,就更沒有關係了。先讓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坐上司法界高位,再讓他施壓要求底下的人不得求處或判決死刑,更是絕對的沒有關係。

有法官就跟國外廢除死刑團體的超級大人物開心合影,沒有人能質疑他的判決是否會因此受影響——非常明顯,完全被影響透徹了。

由於一般來說不分哪個國家,法官通常都屬於上流社會,從社會底層爬上去的法官要不是少數,就是爬上去以後就忘了自己的出身。上流階層只跟上流階層來往,不會跟老百姓一起吃飯聊天,所以司法獨立的結果就是人民的意見在司法系統裡消失,由上流社會的專斷取代。

有著「世界級社會運動」這面好看招牌的廢除死刑運動,在各國大人物的「保證夠上流」加持下,滲透了法院。由於上流人士也會努力只讓跟自己一樣愛吃飯聊天的上流人士往上升遷,把堅持站在老百姓那一邊的人壓在司法系統底層,所以越是高等的法院被滲透得越徹底,抽籤抽到支持廢除死刑法官的機率也越高。

於是有一連串殘忍的殺人犯,依照提倡廢除死刑者所推廣的「無罪推定」、「罪疑惟輕」原則,以有點理智就無法認同的理由免於死刑。

像是入室竊盜殺死屋主少婦,不但數度折返掠奪財物、意圖盜領存款,還性侵屍體並烹煮毀屍,最高法院法官判免死的理由是他的姦屍行為證明他(雖然有女友還是)愛著(和他之間的關係只能說是單方面被騷擾的陌生人的)被害人……不禁讓人懷疑,要是沒有姦屍,犯罪過程不那麼非人一點,法官是否反而會判得比較重?

對於「犯人深具悔意所以給其自新機會」的標準,從原本的「取得被害者家屬原諒」,變成「取得法官原諒」。只要在法官面前有(對著法官向不可能出庭的被害人)道歉,就算一出法院大門就立刻羞辱死者,也沒有關係。這樣法官還認為太嚴格,已經變成了只要是活人,就算當庭恐嚇要殺光倖存者也無所謂,一律都有悔意。法官認為他可能會在未來突然懊悔,所以要預設他懊悔了。至於法官是否要負責保證他未來絕對沒有機會實現他的恐嚇?那是社會的責任,不是法官要負責的事。

由於蓄意殺人是本國判死刑的要件之一,所以法官改變了能認定是蓄意殺人的基準。只要有理由,不管那個理由是什麼,都算成是非蓄意殺人。比方說因為不想被警察抓到所以拿鎗射擊倒地警察的頭,這是為了拒捕才殺人,不是為了殺人。比方說因為強姦被害者時被害者掙扎,於是勒死被害人棄屍荒郊,這是因為怕被發現才殺人,不是為了殺人。比方說……可以想見,就算是因為想試試殺人的感覺所以殺人,也不是蓄意殺人,而是為了想體驗刺激才殺人。

由於情節重大也是判死刑的要件之一,所以雖然犯罪率沒有下降,國民夜不安寢,各種慘無人道的事情一再發生,本國在判決書上被稱為「情節重大」的刑案件數還是大量減少。

由於智能障礙是減輕刑度的可行理由之一,所以雖然眾多殺人犯即使事前有作出規劃,能夠正確使用工具,誘騙被害人到無法求援的地點動手,事後能和警方鬥智脫罪,準確評估風險損益選擇要犯的法條,本國在判決書上被肯定為「有智能障礙」的刑案件數還是大量增加。精神失常同上。

假如以上方法全都不管用,還是判死了,最高法院還可以想法設法挑檢察官的毛病,藉口有「足以影響量刑的瑕疵」,讓案件更審。比方說,要求檢察官查清楚,這個犯人是在拿走財物之前就想殺死被害人呢?還是之後?要是又判死了,下次就要求檢察官查清楚,這個犯人用了啞鈴和電磁爐砸被害者的頭,到底是哪一個砸死人的呢?要是又判死了,再來要求檢察官查,偷走的財物裡有沒有身分證和提款卡呢?再來要求檢察官查清楚,竊盜和殺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如何……

民間出現了各種打油詩。「一審死刑,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豬腳麵線通常是大難過後,毫髮無傷時在吃的。

即使成功闖過重重難關死刑定讞,由於世界各大「先進」國都要求廢除死刑,一面說絕對不會施壓干涉他國內政,一面說不廢除死刑就要在外交經濟等各方面加以打壓,所以死刑犯都好好的以納稅人的錢養在牢房裡。政府技術性廢除死刑。

那是廢除死刑運動在本國最為成功的時光。國內雖然存在著反對者,且多數民意站在反對那邊,不過對政策的影響力遠遠不及支持廢除死刑方。

然後就發生了那起案件。

一個男子因為找不到工作,想說去吃牢飯好了,決定犯罪。

這在本國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經常有人想吃牢飯所以故意犯罪,過年前這種情況尤其多。他們會跑去搶劫商店,手上拿刀,看起來卻只像是打算切水果,毫無殺氣。因為目的是吃牢飯,也不會搶多少錢。有人搶到香菸跟零嘴就滿足了。有人搶劫時先向店員道歉,店員看他如此和善,根本不覺得有必要報警,於是他只能自己去警察局自首。過去這些案件都不會有人因此流血。

而在那起案件裡,犯人用玩具引誘十歲男童到無人的地方,然後一刀割斷孩子的喉嚨。一個無辜的孩子就這麼死了。

那只是個普通老百姓家裡普通的孩子,家長需要為了養活孩子努力工作,而他還需要更多時間長大。像這樣的孩子,不可能需要為這個犯人曾經經歷過的任何痛苦負責,也不可能需要為這個社會任何不公不義的一面負責。

犯人被捕時說:「反正現在殺一、二個人不會判死刑,我吃一輩子牢飯就好。」這種殺人理由,在本國廢死運動興盛(於上流社會)之前,不止聞所未聞,根本無法想像。

後來一審判決出來,法官認定他是弱勢的一方,他沒有工作是社會害的,他殺害孩子是有理由的。於是他連死刑都沒有,法官判處無期徒刑。比民間打油詩的內容還得意。

本國老百姓認為,這個一面倒保護加害者的社會,應該要為這條人命負責。而要對這種社會負責的,就是一手打造出這種社會的廢除死刑運動。由於整個量刑基準都為了不判死刑而扭曲,於是所有犯罪者同受恩澤。

有一案,四個男人集體凌虐才兩歲五個月大的男童。孩子鼻樑被鐵鎚打斷、手指碎裂、指甲脫落、滿身煙疤。屍體除了胸口還有點肉色,全是黑的、紫的、紅的,連腳底都是刺穿和燙傷的傷口。兇嫌把孩子抓去撞牆阻止哭鬧,用燒紅的鐵釘烙傷口稱作治療,又施打和餵食連成人都無法承受的毒品,最後導致孩子死亡。

最高法院法官說:孩子是因為犯人餵食毒品才會死,前面足以致死的凌虐沒有導致死亡所以不算數。因為目的是希望孩子安靜,所以施打毒品導致休克死亡不算蓄意殺人。在孩子死亡六小時後犯人將死者拋棄在醫院急診室,可見其有意救活孩子,良心未泯。這不過是怕孩子哭鬧的大人一時失手了,而且深具悔意,就算是領頭的主犯有期徒刑三十年已經很重了,不必判無期徒刑。照本國常態,實際坐個十五年就會假釋出來了。

殺幼兒都如此了,性騷擾、性侵害的縱放情況更是層出不窮。摸胸部十秒可以說被害人來不及感覺不舒服所以沒有犯罪。強抱強吻可以說是因為犯人對國際禮儀的見解不同,無犯意所以不是犯罪。強暴時被害者「不」說得不夠大聲,所以算是兩情相悅……難怪老是有人乾脆自行把犯人拖去打。

被害者遭毆傷而失去嗅覺,無法繼續擔任所開設餐飲店的廚師,但是還可以上菜收桌子,所以不算損失工作能力,加害者不用賠償。

在國家建設部門任職的高級官員收了廠商兩萬歐幣(強勢貨幣,兩萬是很大一筆錢),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他之後有採取圖利廠商的實際行動,所以不算收賄。

廢除死刑運動發展到這個地步,得利的早已不止殺人犯了。

在發生一起殺人、入獄三年半、出來又公然殺人,這次還是怎樣都不讓死刑定讞的案子時,最高法院說明新聞稿裡為加害者說的話,和為被害者說的話,所用字數比例為兩百二十六比一。而那兩百二十七分之一的內容是這麼一句話:被害者的權益由檢察官負責保障。

在人民的憤怒沖破總理府大門之前,本國法務部有兩個萬年不處理的老問題。

一是被告有政府補助的基金會補助,和人權律師免費服務(沒有的話政府也會免費提供),而被害者往往因為被告不斷嫌判太重而上訴,最後沒錢支付司法服務了只好「選擇原諒」。這種資源不平衡的情況,法務部一直沒有加以改善。直到政府為了安撫民眾,讓公然用宗教理由支持廢除死刑,還宣稱被害者已經有照顧到的法務部長下台,後來上台的、不搞廢死的部長,才給予被害者司法費用的經濟支援,按照案件進行一路補助到底。

二是在換部長之前,殺人案的審理過程,已經習慣把被害者家屬排除在外。法官甚至認為聽取被害者家屬的發言,不過是給他們在法庭上宣洩情緒,擾亂法庭秩序的機會罷了。眾多案件被害者家屬只能透過檢察官發言、自動到庭旁聽也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加害者說謊傷害被害者名譽,而沒有機會反駁。甚至有人從來沒收過開庭通知,法官連一眼都沒看過他們,判決就下來了。也是在換部長之後,才要求法官如果不打算聽取家屬意見,必須在判決書中說明理由。

對於這樣的情況只能理解為,本國的被害者權益這麼多年來,之所以和持續進步(無論速度算快還是算慢)的被告權益相比,呈現落差極大的冷凍狀態,是因為廢死團體控制了相關單位,他們決定了「先後次序」的關係。

按照本國那些廢死團體的說法,國家只有在廢死以後才會去想要如何照護被害者的問題(在他們說來任何進步都只會在廢死之後發生)。實際情況卻是,一把廢死團體的人趕出政府(雖然只是其中一位),被害者權利立刻就進步了。

廢死團體不會說、直接做的準則是:為了保護加害者,所有被害者必須一直為此二次犧牲。為了不讓他們「迫害」加害者,被害者除了可以「自主」原諒之外,不能擁有任何權利。

到了割喉案之後,人民暴怒到政府必須回應了。不回應的話,不管誰都別想選上總理。敢廢除死刑的話,建國至今從沒成功過的總理罷免案這次恐怕會成功。在排山倒海的民間壓力下,政府開始一波波的依法處決先前死刑定讞的死刑犯。

支持廢除死刑的不食人間煙火上流社會人士、想加入上流社會所以追隨上流社會價值觀的人,和反對廢除死刑的老百姓、明白老百姓苦楚的菁英之間,一邊有司法獨立保護和國際奧援,一邊是團結起來的國之根本,雙方對政策的影響力終於拉近了,真正的對抗於此開始。

闊略也受到衝擊,無數本國廢死同志因為無辜兒童流血大為動搖,拿割喉案問他:「我們還要廢死嗎?」

闊略看著他收到的一大疊跟世界各地同志來往的信件,看著他那一大串「神聖赦免組織」等等頒給他的獎牌,看著書架上一大堆他都有參與的活動紀錄,看著標有他名字或有他推薦序的書擺在書店裡顯眼的位子上。他想到當世界上又有一個國家廢除死刑時,無數他沒見過的面的人宛如一家子般的互相道賀,他想到他印在名片上的世界知名組織的幹部頭銜,他想到即使是不認識的異國上流人士,只要告訴對方他支持廢死,他們一下子就會如同兄弟般,接下來什麼話都好說了。他想到國外作者畫的,溫暖可愛的廢除死刑,連監獄都廢除了的童書繪本。他彷彿回到總理府前面,暗夜裡圍著他們為死刑犯所受的苦而點亮的白蠟燭,如此美麗的畫面,他知道一定有媒體在採訪、這一定會被刊登在報紙上。

然後他想到民眾對他的鄙視,想到他走在街上被人指著罵的事情。

不,他不能以錯誤的身分活下去。

於是他走出去,對媒體發表演說:「因此,我只能更努力廢除死刑……」

黛姊的聲音哭著說:「當那些人告訴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也違反人權,也必須廢除的時候,他連掙扎一下都沒有,就反對終身監禁了。我告訴他我們是為了防止有人被司法誤殺才支持廢死的,終身監禁必須作為死刑的替代方案列入法律裡,但他已經不在乎了。

「當那些人說誅殺令只是政府剷除異己的工具,也該廢除的時候,他第一時間跳出來支持,直到諾皮格出現。

「他非常的害怕,他說諾皮格跟他看過那些坐牢的殺人犯不一樣,他說諾皮格是真正的魔鬼,諾皮格不可能放棄殺人!但是他不能幫忙法師第一情報部執行誅殺令,反對誅殺令已經是他一生的事業,不能斷在這裡!

「所以他想要找個強力而且絕對會聽從命令的保鑣,他去黑市找仲介人,招喚了一隻惡魔!我勸過他、我告訴過他,惡魔的思想邪惡,他們會不斷勸誘主人犯罪!

「可是他不聽我的,我勸過他太多次,他罵我是叛徒。那個叫伊卡瑪的惡魔把他玩弄在手掌心,他對惡魔言聽計從!

「因為他是言論自由的守護者,光明之杖才派他管魔話系統,以為他不會濫用這份權力。但他早已不是當年的他了!他絕對不會讓自己的人生倒退一步,他不能失去董事長寶座!那個惡魔告訴他,只要把所有帳簿燒掉,會計也殺掉,光明之杖就不會知道艾太羅魔信的虧損狀況。這麼愚蠢邪惡的計畫!那個惡魔才不在乎他的事業怎麼樣,牠只是想看人殺人而已!他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世界,卻是世界改變了他。他、他留下了我的皮膚,給、給——」

黛姊發出最後一聲尖叫:「阻止他!」她就此沉默,魔話從另一頭切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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