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故事到這裡完結了。雖然璽克的故事還沒結束,但我就寫到這裡了。這裡是我最初預定的結束點,除非有什麼情況,否則接下來的部分我當初並不打算寫完,既然目前的情況就是沒有出現會讓我寫下去的條件,那就該在這裡收尾了。

這部作品挑戰了太多已成定局的正確答案,和太多已成常態的政治正確。既不遵守小說要比現實『更』合理」的基本法則,也完全不把引起廣泛共鳴的基本技巧「(只)批判已經廣為人知的錯誤」當一回事。

賣點什麼的,除非我會寫得很高興,不然還是閃邊去吧。批量製造的劇情樣板,除非我喜歡,不然好用也不干我寫作的事。

聽起來我應該寫得很輕鬆,不過實在不是這麼回事。

之前有讀者說這部的更新速度不科學,他說得對極了。

我是直接帶著破七十萬字的積稿開始連載,才能一天一更的。

這部真正的創作速度是四個月一集(十萬字上下)。即使在這種速度下,還是有腦力耗竭,需要休養生息的感覺。

總而言之,這是一部相當讓作者費心的作品。能夠在書中呈現,讓讀者看到的東西,只是我所準備東西的冰山一角,其他部分都成了熬湯頭的材料,形成滋味但看不到實體。

在台灣出版過,腰斬了。在電子書城上架過,書城倒了。如此這般的重複證明,我的運氣果真是從小到大都沒有改變過。惟一改變的,應該是我本人變得越來越頑固,越來越不肯一不走運就放棄。

能夠把他寫完,對讀者,對璽克,和對我自己來說都有了個交待。

 

 

 

 

 

既然是最後了,就讓我囉嗦一下吧。有些東西對某些讀者來說沒有必要知道,但是某些人會想要知道。以下全私貨。

我想,進行一個小小的測試,問:裹小腳是中華文化的一部分嗎?

我想很多人都會回答:是。

但是改成問:把懂醫術的女性定罪為女巫,然後燒死,是西洋文化的一部分嗎?

我想大多數人會說不是,還有些人則會陷入猶豫,不知道能不能說這是文化。畢竟從來沒人稱這是西洋文化。

事實上,前者在華人社會裡已經普遍認定為錯誤的,也就是所有人都認為,這部分即使是文化,也是該剷除的部分。但是後者,在西方社會是有不小的一群人至今還在維護他,導致為女巫洗清污名的運動窒礙難行。

中國人可能會想像,女巫清洗汙名運動一定超容易達成任務,紀念碑申請書交上去就一切順利了,事實上,這些運動者不斷碰到各種明的暗的妨礙,他們的請求經常石沉大海。

一個已經被拋棄乾淨的東西算是文化的一部分,一個還黏在上頭清不乾淨的東西卻不算是文化的一部分?

對我來說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來,當代人在討論中西文化時,並沒有用同一個標準看待雙方。西方人只有美善的部分算是文化,中國卻是全部,包含惡劣的部分都算是文化。顯然,「西洋文化」和「中華文化」這兩個詞裡,當中的「文化」字眼,使用了兩種不同的涵義。

在這種情況下做文化比較,並不公平。

總之這個問題引發了糟糕後果,這導致了把河豚當成香魚料理的場面。西方文化裡其實存在著猛毒內臟,像是暴力經文(砸爛異教徒的嬰兒之類的),但是因為把這條河豚當成香魚,告訴大家:「這條魚全身都可以吃,而且一定要連內臟一起煮才能吃到美味之處。」導致滿地都是被毒死的屍體,居然還沒人發現問題出在那條魚的料理方式不對。

那些吃了河豚兩千年的西方人,他們自己會用熟練的手法把內臟清得乾乾淨淨才下鍋,他們已經被毒死夠多人了,知道哪裡不能吃。

但我卻看到同胞們還在堅持要整條下鍋。

為何會如此,有一個可能原因是那東西真的太爛了,所以當初把西方文化引進東方的那批人都跳過那東西,不想引進,覺得引進好的部分就好了。結果不知不覺的塑造了西方文化好像只有好東西的形象。再加上正在講道理的西方人用到不證自明(以及其他所有劇毒內臟)的機會很低,即使用了通常也是作為「顯而易見」的涵義在使用(這是不證自明的一個常見衍伸用法。所以即使看到有人用不證自明這個字眼也不必馬上強烈反彈,他可能是覺得這個字眼是西方人在用的,感覺很潮,拿來代替顯而易見使用而已),而中國人對沒在講道理的西方人不感興趣,所以接觸的機會也少。

然而隨著「西式不講道理」流行起來,這東西出現的頻率會逐漸增加。畢竟這是個終極解答,能夠解決一切思維上的「阻礙」。不想講道理的人很難拒絕他的吸引力。

由於這種東西不會直接進來,我是先在各個不同的領域發現微小的,共通的異樣思維,才注意到西洋文化背後和中華文化思維有巨大差異。為了找出這個巨大差異到底是什麼樣的差異,我在知識上兜了很大的圈子,到處在各個不相關的領域撿拾碎片,一個不小心就挖到了一堆我過去沒在書上讀到的東西。

西洋文化的真面目和一般人對西洋文化的印象差很多,那個文化有很多彼此矛盾的面向,透過積極相互攻擊來維持平衡。這種模式和尋求集大成之道的中華文化是完全相反的。

他們是由多個互相衝突的(各自的)中心思想交鋒構築起來的。依照交鋒的結果,去決定那個時代的中心思想(這也使得每個時代的中心思想大相逕異,很多情況除了用同一個字眼去稱呼中心思想之外,內涵根本是兩回事)。

所以結論,我反西化嗎?錯,我覺得有很多好東西該引進來。比方說假說和定律的概念(這個是有固定涵義的東西,惟一的問題在很多人不知道其涵義),很多受西式教育的人都沒搞懂這點,但這是超好的東西啊!(還有很多人故意不讓別人搞懂這兩者的概念,好利用種種不可靠的科學理論控制他人。很多人會故意把假說稱為「理論」,加以混淆。那些人不讓民眾知道,假說不過是科學家提出的「可能答案」。假說大可以天馬行空,也不要求經過任何驗證。定律才要求嚴謹驗證)

河豚肉相當鮮美,但我不想連劇毒內臟一起吞下肚。

更何況,直接連到西方人的地盤去翻文章就會發現,把河豚當香魚賣並不是全體西方人的共識。

有一群西洋人,他們覺得是寶物的東西,在自己的文化圈裡節節敗退,認同他們的人越來越少。因此他們急著找還沒學會教訓(吃河豚的人不夠多,還沒被河豚內臟毒死大半人),還不知道這東西多毒的新天地,把他們的「寶物」在那裡紮根。

有一群西洋人,則是很清楚自家內臟有多毒,而且覺得滿地屍體的新天地有助於供他們掠奪操弄,所以故意協助把河豚當香魚賣。

還有一群西洋人,他們看的很清楚,自家文化中惡劣的影響力正在全球擴張,因此他們要阻止這件事。他們知道,如果不阻止這件事,他們遲早要承擔後果。

有一群西洋人,在異文化裡找到自家文化裡沒有的智慧。他們希望異文化能在這個全球化的時代裡保住自己的瑰寶,反過來分享給全人類,為此努力。

那些從崇洋媚外裡得利,為此打算維持這股風潮的人會說,批評西方文化就等於討厭洋人的全部並且全面裹小腳。錯。

我和前兩者為敵,和後兩者為伍。不只是讀自家的書,西方漢學家與哲學家的觀點也給了我很多幫助。

正如道無處不在,因此人人都可能發現道。文中的諸多批評都有複數(而彼此間並無往來)的提出者,包括許多西洋人。

甚至有我自己想到,寫完發表以後,才發現原來有人早我幾十年就發現這件事了,真的不要以為世界上眼睛雪亮的人只有自己一個啊。

所以,就算叫我閉嘴也沒用的。假如現在看起來好像只有我一個人這麼說,那不過是時間還沒到罷了。

若非西方人在文章裡提到相關事情,我恐怕不會發現(或是要再過很久才會發現),在道教廟宇裡能拿到佛教經典,如此異教共生景象,在地球上竟然不是常態。對過去的我來說,這件事習以為常到根本無法想像這種事不存在的地方,也覺得理所當然到根本不會花費精神去使這個情況得以長久持續。

在很多人身處的環境裡,異教(以及同宗教的異教派)之間盡一切可能消滅對方,只能靠法律避免他們互相屠殺。情況嚴重到他們甚至會認為,世界上不存在沒有排他性的宗教,所有宗教必定都把指責別人拜假神視為信仰必須的一部分。

 

 

 

 

 

在這個西化的時代,到底是要選擇繼承達爾文(提出演化論)的精神,對當代佔據重要地位但錯誤的觀念提出挑戰,還是要繼承歐文(達爾文的對手,捍衛神創論)的精神,因為那東西在西洋文化(在某些人嘴裡稱作人類文化,並且說成和歐文眼裡的神創論一樣不可挑戰)裡佔很大位置,就盲目支持到底?

許多歐文的繼承人現在還在西方社會盡一切努力想取回往日榮光(在達爾文的繼承人和他們爭鬥的過程裡,產生了達爾文魚和飛天義大利麵神教/Flying Spaghetti Monster。我很建議人們去了解一下這些事。之後應該就會明白一件我很清楚的事情:我在本書中對西方文化的批評,跟他們自家人比起來,根本是小巫見大巫),所謂的現代化,難道意味著把這些傢伙也一起引進,並且讓在西方遭到圍剿壓制的他們,在我們的地盤上繁榮昌盛?

是達爾文還是歐文?我選擇了哪個已經夠明確了。

 

我為什麼會有這些想法的部分說完了,再來說「為什麼我把這些東西放進小說裡。」這是兩件完全不一樣的事。畢竟我也會寫論說文(部落格上才有,大陸讀者要翻牆才能看到),我大可寫成論說文就好。事實上我的論說文讀者搞不好比小說還多。

這都是璽克的錯!(用力指)

我不能接受的,是為了讓小說好看,或是為了作者自己方便,就扭曲人物個性。

偏偏璽克的個性就是會去鑽研這些事,擋都擋不住。讀者們只能透過我的描述去了解璽克,所以可能會以為是我把璽克寫成這樣的。但身為作者,我很清楚,璽克他就是這樣,我拿他沒辦法。

他就和地球上各個角落和我得出相同結論的人一樣,他是會憑自己的力量挖到這東西的那種人。我不能為了讓自己好寫一點(璽克不是時時刻刻都和我意見相同,但總的來說,他是我會願意交流意見的那種人),就扭曲他的個性。

他是會發展高度理論,將所處世界理出條理來的人。我不可能阻止他這麼做。

假如我能寫完黑暗學院篇,之後才來寫求職篇,這些特質也許更明顯,但既然寫作順序已經是這樣了,就算了吧。

以他的個性,又被「宗教」摧殘了七年,不會對真神教有意見才奇怪。

換個主角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但是我在選了璽克當主角以後才發現這個問題,來不及了。

假如這套書沒有腰斬,是收費作品的話,我會不會收斂一點,至少把本書的走向商業一點?或許、可能、大概,未必會吧。畢竟不管是我還是璽克都很頑固的。

總之璽克這種個性的人是主角已成定局,這套書腰斬了,也已成定局。想寫商業作品,大概要重頭寫個新作才有可能了。下次要記得選一個比較少用腦,比較少花時間思考的主角。

這部作品能不能和網站簽約之類的,我不是很在乎,在確認簽約一定要交出(比完整還要完整的)完整版權後,想到交出這些版權會導致的種種發表上的不自由,以及假若三度腰斬將會後果嚴重,整個書中世界都失去的風險,我決定不簽了。(所以不要破費打賞了,我收不到的)

 

再來講寫作手法的問題。很多時候我可以寫得更好看,但是為了配合作品,我不去那麼做。比方說全書最囉嗦的那一段,道的概念,其實我也可以用現代的方式去解釋,但是我選擇了古人的解釋方法,盡量忠於道德經的原始面貌。因為那一段璽克本來就是在講艾太羅文化是怎樣的。我所能提供的思維方式,不是璽克的思維方式。

這是作品賦予作者的限制,我不能打破他。

要以現代的方式重述這個古老的概念,以後,哪天,也許有機會吧。

在第三集裡,我根據不同的反廢死人士對廢死的不同看法,讓每個角色說出以他們的個性,碰到這種情況會有的想法。裡頭其實只有一個人是和我看法相同,讀者可以猜猜看是誰。不是璽克。

闊啥和戴姊也呼應了支持廢死派內部的基本分裂。一派無止盡的往前衝,一派則察覺路線需要修正。現實中哪一派佔了上風應該不用我說了。

這個時代有一派人認為,好的小說意味著遠離現實的小說。我想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心目中好小說的標準,每個人看書的口味不同(並多多少少為了捍衛自己的口味付出努力)是正常的。

對我來說,每個故事各有其標準,就像每顆種子本該長成不同的植物,法師三定律的標準就是這副樣子,而我不打算把他當成別的作品(其他品種的作物)來寫(栽培)。假如他不能像別的作品,那正是他的價值所在。

這套書的作者一直都只有一個人。編輯幫我校稿,但是對要放什麼內容並沒有提供任何意見。一個人的能力畢竟是有限的。取水滸傳的書評來說:「若非世間先有是事,任憑文人面壁九載,嘔血十升,焉能至此哉?」

曾經有過我把小說寫好以後,現實中那些傢伙居然幹出了超乎我想像的誇張事情,只好修改內容來配合他們的程度。

就科學的角度來說,人只有在機率極低的情況下會這樣連續倒楣,也就意味著,只要人類夠多,就會有人連續倒楣。

璽克住的那顆地球人很多。我住的這顆也是。

璽克碰到的事情不是薩拉法邑朵的常態(如果是常態就不會上報了),但有人碰到並不奇怪。

雖然好像還有很多話可以說,但一時間也想不到。

我再說一次出版第一集時說過的一句話:「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有一件事,從讀者給我的留言內容看來,這對他們來說是常識,應該不需要我來說,但看在完結的份上(以及看在這麼基本的道理,居然還有一堆推銷自家神聖經典的人拿「真理」反對上),讓我在後記裡留下本書最大的廢話吧——

——讀我的書的正確方式,就是不要只讀我的書。

我們有緣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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