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五_屍水之花

 

這是璽克誕生前一千兩百年發生的事。那時候,死靈法術還沒有為人所忌諱。它只是被視為一種法術,和其它法術同等看待。

那時候,現今的薩拉法邑朵國土還分屬於幾十個王國,彼此間時有征伐吞併或是分裂的情況。那是戰國時代,戰事頻仍,硝煙四起,遍地屍骸。偏偏在這個時代誕生了一個先天死靈師──人稱「死國帝王」的耶薩華。

耶薩華第一次出現在歷史紀錄上的時候,就已經滿十六歲,以當時標準是個成年人了。他是在璽克之前的上一位先天死靈師,也是因華亞緣洲歷史裡最惡名昭彰的死靈法師。在這樣的時代,他輕而易舉的就建立起自己的殭屍大軍。

最初,人們只是聽見一個傳聞。有名年輕男性,穿著一身素色、骯髒的袍子,赤腳在戰場上游走。他一個又一個的,在戰場上把手放在死者的臉上,那些缺了眼睛、插著箭、燒得焦爛、流出腦漿的臉,在他的碰觸之後就會出現表情,那是前所未有的表情。並非驚懼,亦非喜悅。而是要讓看的人感到恐懼,因此感到快樂的表情。

那些他摸過的屍體變成殭屍,追隨他,聽從他的命令。

最初他只是在戰場上遊走,把屍體變成他的士兵。他帶著大批殭屍到處移動,屍臭味據說一飄幾公里遠,但他毫不在意。

沒有人知道他真正的野心。

慢慢的,謠言傳開來了。各國國王聽說了有他這麼一個人,紛紛邀請他加入自己的陣營。他們想像著那些殭屍軍隊會帶來多大的戰略價值,為耶薩華送去各種珠寶和絲綢。他雖然收下了,卻沒有回應任何的邀請。有了這些贈禮,他穿得像是某個國家的貴族,卻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

某天,他突然指使殭屍毀滅了一座村莊。從這次行動開始,他到處襲擊平民,那些為了躲避兵禍,住在遠離人煙之處的人們,在他所經之處無一倖免。死後,那些人全都加入他的隊伍,成了殭屍。在此時,那些擁有軍隊的國王們,還是不知道該防備他。反正耶薩華所殺的都是一些拒絕臣服於國王底下的人,他們才不在乎。

 

直到有一天,在某座城的皇宮裡,死亡降臨此地。

這一天的早晨,國王是自己醒來的。沒有人來叫他,那些平常囉嗦個不停的近侍一聲都沒吭的讓他睡過早朝時間。他搖鈴喊人來幫他換裝,也沒有人出現。他等了一陣子,只好穿著睡衣走出房門。

他在走廊沒有看到半個人,平常會在這裡列隊的士兵們通通不見了。遠方有牛隻的叫聲,叫著為什麼還沒人來照顧牠們?空氣中飄著刺激性的氣味,他不知道那是什麼味道,但是讓他本能的感到緊張。他走過中庭,看到中庭裡,他所飼養的那些獵犬,一顆顆頭血淋淋的放在地上。當他走到他王座所在的大廳時,發現他找不到的這些僕人全都列成兩排,像平時供他檢閱一樣的站著。國王發現這些人的腳下都滴落了一攤紅色、黃色或是黑色的液體。有些人的臉上也鋪著同樣的顏色。還有些人的胸口正有這樣的顏色擴散開來。

在他的寶座上坐著一個他不認識的男人。那個男人穿著一身紅色和紫色,綴滿貝殼鑲嵌裝飾的外袍。有一頭毫無光澤的黑髮,像是浸水的枯草般,包著他的頭,髮稍搔到他的鼻頭和臉頰。皮膚白得接近透明,沒有一絲血色。他的骨架非常纖細,彷彿一折就會斷,雙瞳像是用墨水點出來的,裡頭沒有靈魂的光輝,就只是黑而已。他懶洋洋的坐在王座上,一手支著下巴,斜眼看著國王。

那個男人對國王抬起戴著雕花金戒指的手,然後國王的部下們,這些早已變成殭屍的人們,就把國王撕碎了。

這個黑髮男人就是耶薩華。

從這時候開始,國王們終於發現,耶薩華不是只會殺平民而已。這時候距離耶薩華第一次現身,已經過了九年。

至於為什麼這段故事會流傳下來,是因為耶薩華心血來潮把一個在廚房幫傭的小孩子吊在窗戶邊,打算晚點再拿來玩,卻直到帶著殭屍離開,都沒想到他還有一個小孩沒餵給部下。

 

之後耶薩華的殭屍大軍越來越大,大到各國不得不停止互鬥,計畫聯手對付他。但是他又很聰明,當他看到一點點各國要停止打仗的跡象時,他就帶著他那一大群殭屍部隊銷聲匿跡,安份上好一段時間。而那些愚蠢的國王竟然就這麼相信,耶薩華已經意外死於某個他們沒注意到的角落,安心的再次掀起戰爭。於是耶薩華穿梭在他們的戰場上,一具具把屍體偷渡走,直到他確定手上的殭屍多到不管哪個國家都對付不了他,他才又現身。

到了這時候,耶薩華和他的部隊在大地上自由自在的來去,活人則躲在城牆後面發抖。他的大軍所經之處,不會留下任何活口。殭屍們沒有恐懼感,因此也不會害怕堅固的要塞和銳利的刀戟。耶薩華只需要命令他的殭屍們「走過去」,那一路上的國家就會成為巨大的墳墓。

從耶薩華出現到他死去,一共只有短短的十三年時間。殺死耶薩華的是現在的龍首孟列特,以及一名勇武的人類城主費奇,他們率領人類和魔獸的聯軍,和殭屍大軍決戰。

那時候,在費奇的城市,關於耶薩華的事情還僅止於傳聞。還沒有人看過殭屍。甚至有很多人懷疑,一個法師真能造成這麼大的損害嗎?但是類似的事情一再傳來,費奇也不得不認真看待,或許將有一場大災難降臨於此。

費奇本人身材壯碩,有一臉落腮鬍,雖然不高,卻極為強壯,渾身用不完的精力,他曾經在鐵板上拍了一下,就留下一個掌印。在那個時代,所有城主都必需有一身好武藝,不能只會審查預算和罵人。他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費奇有四十多個老婆。因為每當有部下戰死,而那人又沒有兄弟可以照顧遺孀的時候,他就把她娶回家。如果她有孩子,他就當成自己的孩子一樣照顧。所以他有八個和他同姓的孩子,還有一百多個跟他不同姓,但是把他當成自己的父親一樣尊敬的孩子。

他的威名遠播,甚至連他的國王都感到害怕,不斷送來美女和好酒,想讓他墮落。但他卻叫那些美女換掉華服,卸下彩妝,和他那四十多個妻子一起工作,把酒都賞給了部下。

他有一個一起長大的結義兄弟卡多列斯。這個擅長騎射,英俊高大的男子,也彈得一手好琴。

那天他們兩個帶著一群部下巡視城外,在海岸線那裡,看到有個男子倒在沙灘上。那個人穿著藍色的官僚服飾,但是鞋子和帽子都不見了。他的年紀比兩人都小,看那蒼白瘦弱的樣子和服裝,應該是個文官。頭髮全都綁成辮子,因為海水而黏在身上。

另外,他們還在同一個海灘的另一邊,發現讓人驚懼的東西。那是一副人的軀體,只有軀幹和一隻腳,但卻不斷的抖動,像是活著一樣。沒有頭的人不可能是活著的。

費奇和卡多列斯立刻想到,這就是「殭屍」。

 

他們將那個還活著的文官男子帶回城去照顧。他長相雖然圓圓的,眼神卻很有力,說話清晰有條理。他名叫絡青,因為喜歡綁辮子的關係,很快就被取了個「辮子秀才」的綽號。恢復體力後,他將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告訴費奇和卡多列斯。

他來自於一座有著成群金色的屋頂,會在旭日或夕陽下發出燦爛光輝的城市。街上總有穿著斑斕色彩長裙的仕女,還有在頭上插著羽毛的男士。每天從早晨開始,家家戶戶做菜的香氣和供奉時所點的香,各種氣味輪番飄散在空氣中。在城市的另一側是海港,這個港口為他們帶來整座大陸,甚至是異大陸所有美好的事物。他們曾經自豪於壯麗的殿堂,還有優雅的文化。在國與國的戰爭中,他們總能選對邊站而安然存活。

然而,在他講述這些事的時候,這座城市已經被耶薩華毀滅了。

這座城市面臨末日之時,所有他們驕傲的一切都不堪一擊。大門被破之後,不到一小時,整座城裡都是殭屍。這些帶著惡臭,邊走邊掉下蛆和爛肉的死屍爬過拒馬、翻過屋頂,鑽進每戶人家,吃掉每一個人。但它們實際上無法吃任何東西,所以只是把人一直撕咬,放進嘴裡,等到再也塞不進去了,碎肉就從嘴角、後腦或是下巴靠近脖子的地方擠出來。

殭屍不在乎他們站在哪邊,它們只要吃人。

它們沒有殺人的概念,所以也不會攻擊人類的致命傷,就只是一直咬、咬、咬。

絡青家離港口近,而且他在城裡是個小官,所以他來得及逃上船。船載滿人以後就啟航了,往殭屍相反方向的隨便哪個地方逃去。來不及上船的人死命抓著船沿,一個又一個,像是海妖一樣爬滿了船沿。

絡青親眼看到一艘船就這樣被想上船而上不了的人給弄翻,所有人都掉進水裡,還有人被蓋在船底下。

為了不讓他們這艘船也翻掉,船上的武夫拿刀,對那些攀在船沿上的手指一直砍。

當他們的船成功航向外海時,船裡甲板上都是斷指,想不踩到都難。

但是他們的船也不知道該去哪,還有些人驚嚇過度,安靜了幾天後,在船上發瘋。船上都沒飲用水了,他們還不准船靠岸,說是殭屍在那裡等。混亂中有人被殺,有人跳海。絡青不會武術,留下來遲早會沒命,於是他抓到一個木頭大臉盆,遠遠的看到海岸線方向,就跳船死命的往這邊游。潮水幫了他一把,使他能平安上岸,但是也沒力氣繼續走了,就這麼倒在海岸上。

另外那個殭屍,大概也是潮水沖過來的。

絡青告訴他們:「一個多月以前,就有傳說耶薩華要到這裡來了。我國官員有派人帶貢品去,但沒有一個回來。

「我沒有看到他本人,可是,我覺得他根本不是人。像這樣毀滅城市,他能得到什麼好處?把美女都殺光了,也收不到稅,只是增加殭屍,根本沒有意義。可是他卻這樣一直一直的做下去。他是瘋子。我不覺得他有絲毫的理智存在,跟他是不可能溝通的!」

費奇派人去問自己的國王,他們要如何因應,得到的回答,卻是國王整天躲在宮廷深處和占卜師廝混,根本不管這件事。

聽過絡青說的話以後,費奇認為這件事不能再拖了,於是他和家臣們商量,開始強化防禦措施。

至於絡青,他立誓要對耶薩華復仇。為此,他和海灘上那具殭屍關在一起長達三個月之久,就只為了查出關於殭屍的一切。他戴上口罩和手套,弄了一間房間。裡面全是肢解用的器材。他把殭屍切得碎碎的,它還是會動,於是絡青又用各種方式處理它。曬太陽、泡水、煮熟、煙燻等等各種手段。最後他發現,要讓殭屍再也不動,最好的方式還是將它燒焦。燒成灰最好,但是只要變成焦炭狀,就算還有個形狀,也不會再動了。絡青所寫下的研究紀錄之後廣受傳抄,一千兩百年後的今天仍然留存於世。

 

費奇的結義兄弟卡多列斯也在想自己能做些什麼。在聽絡青說了殭屍需要火攻之後,他想到附近的森林裡,有很多的噴火魔馬。如果可以馴服這些噴火魔獸作為戰士的座騎,對作戰應該大有助益。

他聽說噴火魔馬喜歡琴聲,於是在森林裡彈琴,卻引來了喜愛音樂的龍。

當時是個溫暖的午後,他在森林中選了一塊可以照到陽光的青草地,坐下來彈琴。他的琴肚子大而頸瘦,有五條弦。彈起來的聲音,高音像是風吹過樹梢,低音像是石頭滾動。他彈奏歌頌大自然的曲調,春之百花,秋之月,夏之風,冬之雪。有些噴火魔馬躲在樹後看他,他感覺得到。但是牠們並不靠近。卡多列斯很有耐心,他想只要多來幾天,牠們總會現身的。

但是一周後,他又在固定的時間到同樣的地方演奏時,卻看見自己從草叢裡走出來,對著自己微笑。

卡多列斯先是一愣,接著立即單膝跪下,拱手行禮,朗聲問:「在下卡多列斯,請問您是何方神聖?」

「龍首,孟列特。」那個有卡多列斯外貌的人,用一種極具穿透力的聲音說。

當卡多列斯再度抬起頭時,他看到的是一條閃亮的,銀白色的龍,正看著卡多列斯

「我是龍族之王。人類的孩子,」孟列特的嘴一張一合,明明以那樣的吻部不可能發出人類那種複雜的聲音,牠的發音卻非常標準:「我知道你的首領正在尋找對抗耶薩華的方法。我族也在關注這件事。如果你們確實具備了對抗耶薩華所需的勇氣和力量,龍族將會站在你們這一邊。我對你的禮貌十分滿意,作為獎賞,我教你能和魔獸溝通的曲調。

「如果你真有心要得到魔獸的協助,就拿起你的琴,跟上我的歌聲。記住我說的話:你必須永遠對大自然的力量謙卑,只有這麼做,你的樂音裡才會包含萬物的聲音,才能感動魔獸幫助你。」

卡多列斯不負孟列特所望,果然以音樂說服了各種魔獸,加入人類陣營打這一仗。然而那些樂曲並沒有流傳下來,只成為一個傳說。

另一方面,費奇和家臣討論後,決定派出使者,以他的名字,到各地去招募勇士對抗耶薩華。

各國的英雄都來到他旗下,難以一一列舉,他們有很多人來自於被耶薩華毀滅的城市,也有人是為了讓友人安息而戰。他們捨棄了只會躲在城內發抖的國王,聚集在費奇的城裡。

費奇的城越來越壯大,他們甚至大膽到各地去捕捉落單的殭屍,回城給戰士作練習。也提供給絡青作研究。他因此發現殭屍的各種特性,這些在之後的戰鬥中派上極大用場。

而耶薩華的殭屍軍團,離他們越來越近。

 

到了命運的那一天,那天黃昏,守門人看到一具殭屍往他們的城門走來,身上掛著代表使者的白布條。費奇聽說以後,命令守門人讓殭屍進來,他帶著一群英雄在中庭見這個使者。

這個使者穿著不知道哪國的侍衛服裝,但是布料和流蘇都被屍水所浸透,黏成一團,發出陣陣惡臭。女眷們都嚇得逃跑了,費奇他們卻連眉頭也不皺一下,看著眼前這具會動的屍體。

使者從喉嚨深出發出哭號,聲音像是刮玻璃似的,說:「我,是死國帝王耶薩華。勇敢的城主費奇,我,要賜予你一個特別的獎賞。你可以『投降』。即使是大國的國王也沒有這樣的權利,但我要將它慷慨的賜予你和你族人。」

「有什麼條件?」站在費奇旁邊的絡青問。他現在是費奇的軍師。

「所有屍體都屬於我。所有在你城裡死去的人,他們的屍體都必須奉獻給我。這樣,我,就饒你們不死。」

費奇發出「哼」的一聲,冷笑起來:「也包括我的屍體是嗎?我拒絕!」

「那麼你很快就會迎來自己的死亡!」使者尖叫起來。

費奇把使者殭屍放在城頭上,燒成一把火炬。

於是殭屍開始進攻費奇的城市。

與耶薩華的戰鬥持續了三個月,這段時間火光沖天,像是連烏雲都燃燒了起來。

光是在這三個月內發生的事情,就足以寫成一部大部頭的歷史小說。整座城四周曾經一度被像潮水般的殭屍淹沒,屍臭味讓人的鼻子都失去功用。在點燃埋藏的火藥和油之後,燃燒屍體的焦臭味使所有人終生難忘。每天夜裡,都可以聽到無止盡的尖嚎。在日出的那一刻,每個殭屍都會倒地,再慢慢的爬起。倒地那瞬間的聲音,大到會讓人懷疑是否天塌了下來。費奇他們從一開始的守住城牆,往下放火和油,變成可以出城,將殭屍趕成一堆燃燒,慢慢的,他們以極高的效率和極低的傷亡,將敵我雙方的數量差距縮小。耶薩華不得不在戰鬥中途去別處尋找屍體,但是附近的城,居民早就集中到費奇城內了。他在附近找不到補給。反而在往其它城鎮的路上中了燃燒的陷阱,又削減了殭屍數量。最終,費奇方佔了上風。

在戰鬥的尾聲,費奇騎著噴火魔馬,一路用比大腿骨還粗的實心鐵棒,把殭屍打得支離破碎。哪怕它們不能再死一次,也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作怪。他在殭屍群中也看到了那個想用美女使他墮落的國王,而他甚至在搞清楚這張熟悉的臉是在哪張畫上看過之前,就一棒把那個殭屍打碎了。他率領部隊一直衝到耶薩華前面,三面火海,耶薩華已無路可逃。

在之後的紀錄裡,卡多列斯寫道:「耶薩華並不像大哥之前所稱的那樣:『肯定是個比我更粗的大老粗,拿人的手指當點心,脖子上圍一圈腦袋,用人皮做衣裳。』他看起來很纖細,可能比辮子秀才還纖細。有一頭顏色像黑檀木一樣深的頭髮,還有一雙罩著水氣的,沒有靈魂的眼睛。我想,他是用別人的靈魂來彌補這一點。」

在那關鍵性的一刻,卡多列斯寫道:「耶薩華張開口,發出無聲的呼喚。這就讓所有殭屍都朝這邊轉了過來。掉在地上的手臂抓住了大哥座騎的腳,讓他滾落在地,恰恰摔在耶薩華腳邊。重要的鐵棒也掉了。耶薩華舉起刀,我發箭射中他的手,然後大哥抓住耶薩華,徒手扭斷了他的脖子。我們都害怕這個死靈師能讓自己復活,所以大哥把他的屍體扔進火裡。

「詭異的是,在耶薩華的身邊還有一個女孩子,穿得甚至比耶薩華還高貴得體。我們還以為那是活人,因為她臉色紅潤,表情靈動。那可能是耶薩華留下來的玩具,某個王國的公主。當大哥拾起鐵棒,對她伸出手時,她憤怒的咬了大哥的手。大哥立刻就中毒了,腿軟倒地。

「她也是殭屍。

「我用座騎嘴裡的火點燃箭頭,射了她一發火箭,她燃燒著奔進火海中,和耶薩華一起化為灰燼。」

費奇和卡多列斯沒有辦法逃出,殭屍包圍他們,而且展現出它們失去控制者時的面貌:牙齒暴突出唇外,指爪伸長,肌肉發紫而且拉長,在骨架外面繃緊。

眼看著兩人將無法活著回去時,孟列特帶著龍群找到這支部隊,一大群龍一面追殺剩下的殭屍,一面把火給滅了。

這就是死國帝王野心的結局。

 

在耶薩華死後,城主費奇、卡多列斯和絡青,他們的故事結局並不能說是幸福。在那個時代,也很難有幸福的結局。

殭屍依然存在,並未隨著耶薩華的死而失去魔力。

而且,由於他們除掉耶薩華的關係,費奇聲望更加大漲。他本來就遭前任國王所忌,而前任國王是被耶薩華殺死的,這下子,繼任的國王更是覺得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脅,因而設計殺害費奇。

國王帶著軍隊,以「打獵」的名義,來到費奇的城附近。作為城主,費奇當然要去迎接,於是他出城前往國王的營地,國王卻下令要他一個人到王的帳篷裡,又在賞賜的酒裡下毒,令他無力抵抗後,派部下圍殺他。

國王把費奇的頭掛在旗桿上,遠遠對著費奇的城展示。他要求費奇的子民無條件投降,並奉上所有他們積蓄的金銀財寶。事實上費奇的城把所有錢都用在對耶薩華的戰爭上了,根本沒有什麼金銀財寶。但是國王既然堅信有,那麼一定會逼人民交出來才肯罷休。

絡青明白在這種情況下投降,所有人仍然會因為沒有拿出財寶受到屠殺。於是,當國王站在插著費奇頭顱的旗幟下時,絡青命令卡多列斯射出兩支火箭。一支射費奇的頭,讓他的屍體化為灰燼安息,一支射國王的腳。

神箭手卡多列斯站在牆頭上發箭,兩箭都正中目標。

至於為什麼不射死國王,是因為絡青很清楚他們城附近殭屍的習性。那些從多重防禦網後面前來的國王部隊,沒有對抗過殭屍,對殭屍一點也不了解。沒多久,太陽下山,國王的軍隊就被殭屍所包圍。絡青拒不開城,讓他們在城外承受攻擊。國王部隊登上所有的交通工具,往自己的城逃跑。國王因為腳傷,無法上馬,被部下拋棄,終於成為其中一具殭屍。

之後絡青輔佐費奇的兒子建立起新國家。在費奇死後四年,絡青也以二十九歲之齡病逝。

該國在歷經兩任皇帝後,因為殭屍肆虐實在太過嚴重,單靠一國之力無法應付,皇儲與鄰國女王聯姻,兩國合併成一個新國家。分裂成無數國家的艾太羅地區,從這時開始有了異國和平合併的先例,終於在千年後造就了統治全艾太羅的大國薩拉法邑朵。

卡多列斯在費奇死後第七年,帶著樂器和弓箭,騎一匹噴火魔馬單騎出城,從此音訊杳然,不知所終。

雖然耶薩華死了,他所施的死靈法術卻陷入失控狀態,在這之後,出現了「被殭屍所殺的人也會變成殭屍」,這種法術感染問題,導致艾太羅地區接下來四百年間,陷入死者橫行的「負亡時代」。歷史學家研究,最高峰時,殭屍和人類的比例達到十一比一。現今艾太羅人對死靈術的厭惡便是來自這段歷史。

 

在這之後,可能是為了對抗殭屍,也可能只是為了在戰亂中奪取權力,法師大量召喚惡魔到這個世界。結果殭屍是清除了,卻換成惡魔作亂,兩百年惡魔四處建立帝國,人類受制於非人種族的「流荒時代」隨之展開。到了那個時代,人類的平均壽命還不到四十歲。多數法師和殘暴的掌權者站在同一邊,依附權力而活。妖魔和魔獸被惡魔驅逐,只好鑽進人類的城市裡求生,又引來第二波破壞。

以埃文薩爾和可律西利為首的正派法師組成同盟,對邪惡法師宣戰,後世稱之為「魔法革命」。最先成立的是騎士與法師混雜的武裝團體「聖潔之盾」。戰後,傾向研究和培育後進的法師,在埃文薩爾領導下建立「光明之杖」;傾向繼續對抗邪惡法師,維持魔法界秩序的法師,在可律西利領導下建立「魔法之手」;聖潔之盾轉型成以騎士為主體的無國界維和部隊。此時他們都還是民間團體。

直到百餘年前薩拉法邑朵建國時,光明之杖、聖潔之盾、魔法之手全都參與了建國過程。他們的成員大量加入政府。聖潔之盾的人組成了「皇家騎士團」,光明之杖的人組成了「魔法院」,魔法之手的人則在魔法院底下,組成了「法師第一情報部」,也就是黑市人們口中的「法師抓子」。抓子,就是黑話裡「手」的意思。

到了現在,人們提起光明之杖時,就等同於是在說魔法院,聖潔之盾也成為皇家騎士團的代名詞。這就是薩拉法邑朵帝國除了軍方和警方之外,最大的兩個武裝公家單位簡史。

耶薩華造成的影響,在一千兩百年後的今天仍然存在。死靈術再也不會被當成是普通的法術。死靈術和命令術成為光明之杖明文規定的兩大禁術。私自研究和學習這兩個項目是最嚴重的罪行,處罰絕對比吊銷法師執照更嚴重得多。

這也使得所有艾太羅人,光是聽到「死靈法師」四個字就會臉色大變。

 

一千兩百年前的艾太羅,那是個毫無希望可言的時代。人生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是享樂,還是成就?這些在那個時代都無法期待。在那樣惡劣的環境,卻仍然有人堅持到最後。執著於求生,直到死去為止。

有人說,人活著是為了追求進步;有人說,人活著是為了追求自我實現;有人說人活著是為了思考。他們往往也會說,如果不進步、不自我實現、不思考,人就像死了一樣。

其實這些全都是廢話,是給活著這件事加上各種無關的標籤。早就認識死亡的人,不會去問什麼是活著。沒有什麼會跟真正的死亡一樣,所以,也沒有「不怎樣又怎樣」就跟死了沒兩樣這種事。

死亡絕對是不能完全比擬的,生命也一樣。人類會在死亡周遭打轉,企圖藉此畫出死亡的形貌,那跟真正死亡還是不一樣的。

這些人的生命之花可能並不美麗。花朵開在屍水漫過的汙泥上,雖然並不艷麗,也沒有香氣,卻在凋謝之後,將未來會綻放的種子傳給後世。

在那個時代,人們和死亡的距離曾經比什麼時候都近。短於一公厘,短過一眨眼。即使沒有被死亡捉住,那距離也足以使人看清祂。

在知道之後,不想死,這就是人們的答案。

不需要問生命的意義。

即使在存活令人痛苦的情況下,也想活下去。

在耶薩華死後一千兩百年,統治了艾太羅地區的大國薩拉法邑朵裡,一個深山的小村莊裡,另一個先天死靈師呱呱落地。

 

他將以璽克.崔格的名字為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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