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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虛構兒少性創作,是對兒少性侵受害者的再次侵犯

前言

開始以前先簡述一下爭議,就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現在要將「純屬虛構且出自人類創作者的明顯非擬真創作」也算作禁止目標,加以重罰,於是引起喜愛虛構創作的社群反彈。

衛服部、展翅協會、iWIN等負責執行的組織先是聲稱看純屬虛構的二次元兒少性創作的人會想攻擊真實兒少,在網友提出國際上有一大堆研究說不會以後,又說他們知道有人拿兒少性侵作品引誘兒童跟他性交,在網友搜遍判決資料庫結果根本找不到以後,拿出了終極藉口「法律是改造文化的重要工具」,要求創作者創作不會讓人犯罪的作品,否則就視為「促進犯罪」重罰,要求創作者替犯罪者負責,這不就是台灣上上(可能還要加上第三個上)個世代and現在海峽對面的觀念嗎?

我自己是個奈米級的創作者,做的是小說這個夕陽產業,隨時會從市場上消失不見。這次事件主要是關於繪畫方面,看起來好像應該跟我沒有關係。

但是經驗告訴我,絕對不會永遠沒有關係。法條裡本來就預留了一個「其他」,為的就是將來可以方便的擴張禁止範圍,遲早跟我有關。

而且我本人就是兒少性攻擊受害者,對這件事我有話要說。

對於這個議題我其實有很多反對理由想說,但這裡就先集中說我打在標題上那件事:

禁止兒少虛擬創作,是迫害真實的兒少受害者。

 

 

一、在搖滾區看兒少性攻擊現場

我未成年時期遇到過三次性攻擊。

第一次應該是在小學低年級,之所以說應該,是因為當時年紀實在太小了,小到根本沒有年齡概念,所以靠回憶抓不準。

那時候我父母讓我去學游泳。去大眾游泳池上第一堂課,上完課,我放在置物櫃裡的內褲不見了。

那是個沒有監視器的時代,店門口的感應式防盜門都還沒出現。更衣室的置物櫃連門鎖都沒有。

我那時候年紀實在太小了,根本不懂這代表什麼。我連世界上有性侵犯這種傢伙都不知道。在我的理解裡,內褲是「憑空消失」了,我甚至沒想過是被人拿走了。

告訴媽媽這件事以後,大人就把我的游泳課給停了。我不知道是因為那裡有犯罪者出沒才不送我去上游泳課,還以為是因為我在第一堂課害怕不敢下水的關係,以為是自己犯了錯。直到十幾年以後才發現錯不在我。

第二次還是小學時期,大概中年級了,去補習班的路上,一個「便衣警察」跟我說他需要我幫忙辦案,叫我去旁邊公寓的樓梯間。然後他指著貼在門上的廣告傳單問我有沒有看到是誰貼的。

我告訴他應該是那上面寫著的店家名稱的人貼的,他說我好棒,讓我坐在他的大腿上。

為了防止我滑下去,他非常自然的把兩手放在我胯下撐住我。過一陣子以後,非常自然的讓我離開。

從來沒有人跟我說過「泳裝包覆的地方不能給人摸」之類的東西。我根本不知道這是性攻擊,只覺得這個人怪怪的。又是十幾年以後回憶起來才發現哪裡奇怪。

第三次是國中時期。突然就有已經變聲的男人打電話到家裡,說出我的名字要找我。當時沒有手機這種東西,只有固定式的室內電話。

他在電話裡一直要我出去跟他見面。

電話是我爸接到再轉交給我的。他跟那個時代的所有爸爸一樣,會緊盯任何打電話給女兒的男人,所以他把電話給我以後就站在旁邊監視。他看情況不對,就把電話拿過去,嚴厲警告對方然後掛斷。

後來我才知道,在那個都是手寫電話號碼簿的時代,我一個同學把電話號碼本放在錢包裡,跟錢包一起不見了。

然後號碼本上所有名字看起來是女性的人都收到了騷擾電話。

 

 

二、虛構創作可以做到的事:去識別化的說出自己的故事

我認為,如果問一群女人他們有沒有被性騷擾過,(假如他們願意說的話)十個有七個會說有,剩下兩個不敢承認有,最後一個不知道那就是性騷擾。

女人的成長過程裡,性攻擊的存在就是如此普遍。

但是,為什麼願意說出自己有這種經歷的人相對之下不多?

其中一個原因是,光是說出自己有遭受過性攻擊,就會導致自己被性攻擊。這點有在關注Me too運動的人肯定都懂了。

「承認自己有遭受過性攻擊」意味著要進行一場曠日廢時、可能永遠不會結束的惡戰。

在這種情況下,虛構創作成了能用「去識別化」的方式說出自己人生故事的園地。

虛構故事的創者不需要證明故事是真的(讀者要自行判斷故事合不合理、情節可不可能發生),不需要說明故事和自己本人經歷的關聯性(同前,讀者自行判斷)。所以不能直接說出來「我曾經碰到過這種事!」的故事,可以寫成虛構故事說出來。

因此,虛構故事能夠比社會主流認可的界線,更加深入探索敏感議題。

也是無法直接說出自己故事的人,把聲音傳達出去的機會。讓人們知道「這種事有可能發生!(雖然不知道是發生在誰身上)」

即使是能夠承認這就是自己的故事的人,將故事改成發生在別人身上的形式,這份距離也會讓說出來變得比較容易。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現在大家都知道那就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了,但當初為什麼不寫成《林奕含回憶錄》就好?原因就在此。

依照現在要推動的反虛構標準,《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恐怕是不能出版了。

我知道反虛構支持者肯定會說「這種作品例外」,問題是,誰來審核、又要怎麼審核這個「例外」?

林奕含後來自殺(R.I.P.)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如果有提供審核機制,她的精神狀態能撐過審核嗎?恐怕是不行。如果這個作品需要說服某個委員會說「這是作者故事而且反對誘姦」才能出版,這本書就不會存在了,林奕含這個作家也不會存在了。

 

 

三、只許大師性化嬰兒,不許奈米自我介紹。

「凡是涉及兒少色情的作品都禁止,只有立意良善的作品例外」這麼做的結果會是什麼?

不需要用推測的,直接現在就可以看到結果了。

結果不會是兒少色情作品全部消失,而是變成「只有已經成名和政商關係良好的人才可以進行涉及兒少色情的作品」,於是「控制所有和兒少性侵有關的作品產出成為很容易做到的事情」。

這就是對岸的情況。他們有一大堆禁令,這個不能寫那個不能寫,可是如果是國家主導推出的作品,就可以無視這些禁令。而那些作品當然不會包含掌權者不想要人民知道的訊息。

台灣這邊也是,反虛構那群人完全沒對現在正熱門的《可憐的東西》提出抗議。那可是嬰兒啊!嬰兒!已經超越兒少是把嬰兒和性掛勾了,為什麼不見反對聲音?因為人家是大師啊。

對於沒有名聲也沒有權力,第一個作品就是用自己生命精煉出來的血淚的作者來說,只有被禁止的份。

沒有名聲也沒有權力的創作者,正是最需要創作自由保護的一群人。這群人是得不到「例外」的。

我曾經試圖在Facebook的小說社團裡發表自我介紹文章,向大家推廣我的作品。結果Facebook說我的自我介紹會促使疫情擴散,禁止我發文,我提出申訴沒有半點回音。

這就是禁止虛構兒少性創作之後,奈米級創作者要天天面臨的事。奈米級創作者連要說服Facebook「我的自我介紹不會透過網路散布新冠病毒」都做不到了,何況是要說服各大平台「我的兒少性創作立意良善」?

至於當「控制所有和兒少性侵有關的作品產出成為很容易做到的事情」以後會發生什麼事?誰會去做這個控制動作?這還需要我說嗎?

可能會有人提出很蠢的方法:那就只禁止男性作者創作兒少性題材就好,女性就可以。

這也行不通。首先男性也會是性侵受害者,再來,女性創作者為了自保,有人會偽裝成男性活動或是不公開性別(這也是一種去識別化手段)。照性別限制創作最後一樣是弱勢者受害。

 

 

四、禁止虛構兒少性創作,是對兒少性侵受害者的再次侵犯

話題回到我自己身上。

我還未成年就碰到過三次性攻擊,在我的成長經驗裡,性攻擊本來就是小孩子會碰到的事情。

所以當我用自己的人生經驗創作虛構故事時,在我的故事的世界觀裡,當然存在著對小孩子進行性攻擊的大人,這就是我活著看到的世界。

主角碰到過,還有一個配角也碰到過。於是一旦新的標準成立,iWIN隨時可以宣布我的小說含有兒少性剝削內容,必須下架並處罰作者。

當年那三個對我進行性攻擊的男人(第一個不確定性別,不過八成是男的,後兩個都肯定是男人),全都逍遙法外。

而我,性攻擊的受害者,卻要因為把自己的真實經驗融入創作,面臨被處以好幾年的有期徒刑和數百萬元罰金的威脅,理由是那三個男人對我性攻擊是我的創作造成的,我要負起使他們成為戀童性侵犯的責任。

那些連虛構都要禁止的人們,根本就是替加害者再次攻擊我的幫兇。

 

 

五、兒少性侵犯的真實面貌:幾乎都不是戀童癖

現在衛福部這些組織把防止兒少受害的目標放在「防止戀童癖產生」上面,並以此延伸出「要阻止會讓戀童癖覺醒的作品出現,所以要管制創作」這種思路。他們從一開始就搞錯目標了。

犯罪者有一種占絕對多數的情況叫做「擇優」,意思就是他們會選擇好下手的目標。兒少之所以遭遇性攻擊,絕大多數不是因為加害者有戀童癖(我看過的文章甚至有說戀童癖佔3%的,也就是擇優很可能佔了97%),而是因為兒童容易得手

對男性性侵犯來說,女人已經是容易制服的獵物了,兒童又比女人更容易制服和誘拐。這就已經是孩童受害的充分理由了。

性侵兒童的人根本不需要是戀童癖,就像買成人玩具的人不需要是戀矽膠癖。

戀童癖跟其他人一樣可能一輩子保持處子之身,而性侵犯不會因為目標性徵不符合幻想就罷手不幹。這才是現實。

我親眼看過那個偽裝成警察的大哥哥,他沒有半點宅味,他看起來就是個健全正常的大人,具備良好社交溝通能力,沒有ACG愛好的跡象,也沒有運動量不足的身材。他可以自由的出沒在校園和游泳池,靠近更衣室、走在孩童旁邊,不會有人覺得他可疑。就算他說他在iWIN工作,負責防治兒童性侵,也不會有人感到有任何違和之處。

這才是現實。

 

 

六、為什麼沒有人拿二次元兒少性創作誘拐兒童?別的更好用啊!

小孩很容易拐走,看我的經歷就知道了。小孩天生信任大人,他們傾向於「聽大人的話」。

所謂「不要跟陌生人走」的教育方式對孩子一點用也沒有。畢竟雖然大人這麼說,但是假如學校老師臨時有事,換代課老師上課,會有家長教孩子「這種時候要哭鬧大喊『他是陌生人,我要回家!』」嗎?不會的。一定都會教小孩「老師不算陌生人」,但小孩明明就不認識那個老師!小孩的人生本來就充滿要跟著陌生大人走的時刻,大人給的訊息根本矛盾,所以沒有用。

反虛構那些人曾經聲稱「會有人用二次元兒少色情誘拐兒童」,結果找不到案例。為什麼沒有這種案例?反虛構的說法很合理啊,都可以拿來寫小說了呢!因為其他誘拐方式更好用太多太多了,根本輪不到使用二次元兒少色情。

來我家看小狗。給你一點錢幫我跑腿。給你點數卡。我是老師。我是警察……這些方式都太好用了。只要會說話,根本不愁找不到誘拐孩童的說詞。

至於要誘使孩子把性交合理化,也是一句「爸爸媽媽都這麼做」就夠了,根本就不需要用到創作者的作品。

小孩想要模仿大人。在他們看來,越早做到大人在做的事越好。所以只要告訴他們大人會這麼做就夠了。孩子甚至不需要在遇到性侵犯以前先聽過大人怎麼做的,性侵犯完全可以從頭開始告訴他們,一樣有效。

這就是為什麼需要及早性教育。不要再有孩子跟我一樣,花了十多年才發現不是自己的錯

順帶一提,聖經裡雖然也有兒少性內容,但聖經是已經成名且政商關係良好的書籍,所以iWIN不會管聖經。

我曾經被人用聖經誘拐過。國中的時候,和另一個女同學在路邊被基督徒拐回教會去。幸好他們真的只是想介紹耶穌給我們而已,我們平安離開,沒有受到任何攻擊。只有包包裡多了一本講述「為什麼聖經很科學」的書籍。

 

 

七、讓我們把淤泥全部消除,把空間留給蓮花吧:論取消文化

那些人要禁虛構兒少性創作的理由之一,是這是「世界潮流」。那個世界潮流就是「取消文化」。取消文化認為強勢干涉創作是對的,所有讓人不適的東西都必須消失。他們直接導致現在美國產出的許多創作物讓人看了木然。

有一個純文字、非商業的二次創作收錄網站「AO3」,就頻繁遭到取消文化攻擊。

AO3是採取分級做法,但不禁止任何內容的創作(只禁止商業),他有很多很明確的警告標籤讓使用者可以避開自己不想看到的東西。

取消文化對AO3很不滿,要求AO3下架各種作品,那是幾年前的事了。我正好在論壇上看到一場論戰。

有人譴責BL愛好者(防止有人不知道BL,說明一下,BL是男男愛情故事的一種類別,BL的作者和讀者都以女性占大多數)是「迷戀同性戀」,結果被一個研究女性創作的專家用長篇文章打臉,說明BL作品和同性戀作品是兩回事,BL是女性可以安全的投射自身處境的創作(還記得我前面說過的「去識別化講自己的故事」嗎?),並且讓女性可以脫離自身的性別困境來思考。

有人說AO3有虛構兒少性創作作品就是性剝削兒童(還記得AO3是純文字網站嗎?這就是為什麼我說事情不會永遠和我這個寫小說的無關),結果被一個本身就是兒少性侵受害者的創作者打臉,他說他透過創作這類作品自我治療,他需要AO3。我知道孩童在經歷災難以後常常會用玩具重演災難場景來自我治療,但我是在這裡才第一次知道小說創作也有這樣的功能。

後來有人反問那些要求下架文章的人:我們已經分級和加足警告了,你們還是不滿意,那為什麼還要使用AO3?

那些人說:因為這裡有好作品啊!別的地方沒有這麼好的作品!我們想要那些好作品,但我們不要其他東西也在站上!

於是AO3分級制的支持者回答:你有沒有想過,就是因為我們不下架其他東西,這裡才有那麼多好作品?

取消文化的支持者認為,我們只需要好作品就好了,差勁的、思想不正確的作品應該消失,然後我們會得到滿滿的好作品。

他們不知道,糞作是神作的肥料。

因為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就說應該把淤泥全消除,以為這麼做可以得到滿滿一池蓮花,這是癡心妄想。

原因在於,創作者不是生下來懷裡就抱著一本神作,只要直接發表就好了。創作者需要成長、要練習、需要多方嘗試,創作生涯有不同的階段。需要有一片自由的天地讓他探索自己的想法和觀眾的反應。需要有失敗的空間讓他可以製造出淤泥而不會斷送創作生涯(例如被關進牢裡好幾年和罰幾百萬元罰金)。

把淤泥全消除以後,會只剩下已經成名和政商關係良好的花朵,其他花死的死、傷的傷、發育不良、快速枯萎。花不會立刻通通消失,而是隨著時間過去越來越少、花朵老化而且向權力和名聲靠攏,越來越會讓人看了木然。

而消滅淤泥的人永遠不會知道他們失去了什麼。從來沒存在過的東西,當然不會知道自己失去了。

就像沒有被說出來的性侵受害者故事,等於從來沒有發生過。

順帶一提,對岸禁止AO3。理由是上面的BL作品(作者和讀者都以女性為主)含有強暴情節,會助長現實的強暴案(受害者以女性為主)發生。

 

 

結語:利用北極熊效應把全人類的腦子戀童癖化

已經有很多網友找出數據了,現在自封為世界防治兒少色情領銜者的國家,兒少性侵事件比被前者視為兒少性文化製造者的日本還要嚴重。

而反虛構的人們在這種情況下,還在堅持要靠著思想控制、要求在全民心中深植「不可以性化兒童」的想法來保護兒少。

數據已經證實那條路沒有用了。首先就像我前面說的,兒少性創作不會消失,只是會變成已經成名者和掌權者的專屬題材,真正的受害者則不能寫出自身經驗。

再來,用「不准想」來消除念頭,本身就是個大型心理陷阱。

因為這反而會強化那個念頭。

心理學有個著名的「北極熊效應」實驗。這個實驗本身很簡單:請你不要想北極熊。

然後每個接受實驗的人就都滿腦子北極熊了。我敢說,現在在看這篇文章的人,在這個當下腦子裡肯定也出現了北極熊。

在根絕戀童癖運動成功以後,在每個人都滿腦子「不可以性化小孩子」的想法以後,那樣的社會絕對不是一個每個人看到小孩都不會聯想到性的社會,而是一個每個人看到孩子都拼命在想性,同時拼命叫自己不要再想了卻又一直想的社會。

人類能透過「不可以」的方式阻止自己的,只有「行為」。要求「不能想」,反而會一直想。

要求大家全都不可以用戀童癖的方式思考,等於是要大家通通用戀童癖的方式思考。

美國的上流社會是因為這樣才把兒少視為最頂級的性獵物嗎?我不認為,我認為那些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我還是可以肯定的說,這條路走到底反而會傷害孩童。

國外走這條路走得夠遠,已經可以看到傷害產生了:

戀童癖強迫症(Pedophilia OCD,外文有一堆資料)

懷疑自己是戀童癖、害怕自己是戀童癖,被自己可能是戀童癖的想法折磨的精神疾病。

他們因為害怕自己會傷害兒童,而會刻意避開兒童。問題來了,這種人「並不是戀童癖、更不是兒童性侵犯」。正好相反,他們是最重視保護兒童的一群人,他們絕對不可能傷害孩童。就因為他們非常重視保護兒童、才那麼害怕自己傷害兒童,害怕到得了精神疾病。他們其實正是最好的兒童保護者。

因為北極熊效應的影響,他們根本不可能成功讓自己在看到孩童時不想到性。越是逼自己不去想,就越會滿腦子都是那種東西,他們卻誤以為這是自己有問題。

真正的戀童癖並不會懷疑自己有戀童癖(就像我不會懷疑自己喜歡寫文章)。而且戀童性侵犯會刻意從事接近兒童的工作,例如學校老師,這點和戀童癖強迫症患者完全相反。

問題來了,真正危險的戀童性侵犯照老樣子積極設法靠近孩童,而極度重視孩童安全的人誤以為自己是危險源頭而避開孩童,這樣孩子的處境是變危險還是變安全?

 

笑獅拔劍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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